過年期間 台銀行禁催收
【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7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表示,已經轉達各銀行在過年連續假期間(21日到29日)停止所有催收,並在前一天(20日)以電話、簡訊提醒民眾繳款。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天呼籲政府主管機關要求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過年期間停止催收債務,讓卡債族過個好年;也希望立法院通過公平債務催收條例,明確訂出相關辦法。
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表示,已經要求銀行及其委託的催收管理公司不可以在過年期間進行催收,讓所有民眾安心過年。若在這期間有不當催收,民眾可以向金管會申訴,申訴電話8968-9665。
金管會表示,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已經規定,債務人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申請前置協商,最大債權金融機構將通知買受銀行債權的第3人,也就是資產管理公司參與協商,促使債務人解決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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