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行動上網7天試用難 合約陷阱多
【大紀元2012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許多人希望智慧型手機能搭配上網,消保會日前擬定契約規範,消費者於申辦行動上網前可試用7天,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電信業者試用方案有許多不合理現象,呼籲NCC立即予以導正。
消基會調查,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及威寶4家電信業者已提供試用服務,但卻設下重重限制及陷阱,遠傳、台灣大哥大要先預繳保證金,遠傳保證金甚至高達1,200元,試用期滿再退費,威寶則是試用7天需繳91元給業者。
日前消基會接獲一位C小姐投訴,中華電信開放iPhone 4S預約首日,她便預約成功,但領貨時卻被告知若要試用7天,會超過3天的領貨期限。C小姐堅持試用3天,卻發現試用合約上出現,「不得以行動上網寬頻不足或室內訊號不良要求補償」的文字。另外,一個身分證號碼僅可試用一次3G行動上網,未來想辦理3G行動上網服務的專案,就不可再要求試用。
消基會表示,一個身分證字號一生只能試用一次,相當不合理。消基會還發現,遠傳、台灣大哥大及威寶業者甚至約定消費者試用期滿未即時歸還卡片辦理終止,將視同自動開啟月租型租約,月租費最低375元起跳,綁約2年,許多限制與消費者的預期大有落差。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認為,7日試用期滿,應該在消費者主動告知業者要繼續使用的情況下,才可視為契約將存續,呼籲業者立即改正不當交易行為。◇
電信業者試用上網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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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方式 |
試用上網需要費用? |
試用期滿處理方式 |
一證號試用一次上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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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 |
單門號卡 |
不需要任何費用。 |
7日後會自動失效,自行丟棄。 |
是的,未來即不可再於本項業務要求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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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
單門號卡 |
預收單門號300元,7日內退還即可現場退費。 |
7日內歸還辦理終止,否則視為開啟月租型租約,每月699元、簽約2年,退租需補償2千元違約金。 |
是的,未來即不可再於本項業務要求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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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 |
單門號卡 |
預收單門號1,200元,7日內退還將退費,因需終止的作業時間,無法現場退現金,將於完成作業後退至消費者留的帳戶或寄送支票。 |
7日內歸還辦理終止,否則視為開啟月租型租約,每月755元、簽約2年,退租需補償1,200元違約金(採遞減原則)。 |
是的,未來即不可再於本項業務要求試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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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寶 |
單門號+網卡通用 |
試用期間無限上網每日13元,共91元。 |
務必要於7日內歸還辦理終止,否則視為開啟月租型租約,每月375元、簽約2年,退租需補償最高2,400元違約金(採遞減原則)。 |
公司客服專線表示請直接問門市,但門市人員回答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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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消基會 |
記者施芝吟/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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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芷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