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合併有新規定 台中國樂團抗議
【大紀元2012年01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1982年成立的台中市國樂團,成員大多是由中市各級學校喜愛國樂的老師,免費使用大墩文化中心作為練習場地,行之有年。近日因文化中心表示要收租金不能例外,該團向市府提出抗議,引發爭議。文化局長葉樹姍強調,台中市國樂團並非「市立樂團」,相關補助與場地費用必須比照一般民間樂團,而目前也正在研討合作計畫解決問題。
市府秘書長黃國榮則說明了該樂團起源,起初是由教育局編列預算予以補助,但因主計有意見,而改以文化局「臺中市文教基金會」邀該團在國內外表演後,予以經費補助。而中市文教基金會預算也是經議會審查通過後執行,此方式沿用至今。
黃國榮說,台中市國樂團因它確實有受到市府輔導的歷史背景存在,與一般樂團不同,且一直對台中在音樂及文化領域有很大貢獻,他建議市府應繼續予以輔導。
副市長蔡炳坤則認為,像維也納、柏林等城市都有國際知名的樂團,而台中興建歌劇院提升在硬體建設,但如果能輔導既有的中市國樂團、交響樂團,甚至霧峰的國立台灣交響樂團成為「市立樂團」,將有助提升音樂形象與素質。
葉樹姍指出,目前文化局也正整合原中縣市的音樂資源與人才,也接洽了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未來將研究大臺中歌劇院是否能成立法人與擁有樂團。她強調,未來市立樂團必須有新思維與新的經營模式,才能提昇整體素質。
但經營一個樂團經費龐大,也很不容易,副市長蕭家淇認為,應同時從文化的提升與財政的考量作全盤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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