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聽來不陌生的名詞。所謂家庭暴力,泛指家中成員以粗暴手段或言語恐嚇,對家人造成身心傷害的不當行為!家庭暴力雖然方式與程度不一,但對於親人的傷害卻不可小覷,甚至嚴重威脅到家庭生活的安全。
這些事件發生在你我的周圍,許多人都見過、聽過或經歷過「家庭暴力」的場景。你我之中,或許有的人還扮演過救援者、旁觀者、受暴者、施暴者等角色。然而,不容諱言的是多數人會把「家庭暴力」看成「家務事」,是家庭的秘密,是外人所不能、也不該干涉的。除此之外,人們也習慣地以為「只有一些特別不正常的人會打老婆、小孩或老人,與多數人無關」。諸多類似的觀念與說法,提供「家庭暴力」繼續滋生的溫床。
合理的藉口 讓暴力場景不斷上演
大多數的施暴者在事件發生後都是悔恨自責,乞求寛恕;而初嚐暴力對待,驚魂甫定的受虐者在親友的安慰勸導下多數選擇原諒對方,重新接納與信任。然而,施暴者的承諾通常是禁不住考驗,在工作與生活的壓力無處宣洩下,摩擦衝突越來越多,長期累積及猜疑,使暴力場景一再的重演。慢慢的,施暴者給自己的暴行找到了合理化的藉口。
多數男性沙文主義者的論調是,婦女被毆打的原因是她們作錯事,未盡到為人妻子的責任,或表現太過強勢,使先生不得不以毆打的方式教訓她。然而在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裡,任何人都沒有理由侵犯他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受暴婦女作錯事或太過女強人,都只能說是施暴者的藉口。
有些受暴婦女選擇含淚隱忍,繼續留在施暴的丈夫身邊,甚至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觀念,不敢向親友或外人求助。那些繼續待在暴力家庭中的女人,把家庭的完整看得比安全更加重要;寧可選擇忍受身體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折磨。
在男尊女卑的社會裡,受暴婦女面對的先天弱勢如下︰
• 沒有獨立的經濟能力。
• 放不下孩子。
• 長期處在被控制、虐待後,缺乏面對社會的勇氣。
• 認為離婚是一種恥辱,而無法離開受虐環境。
• 缺乏社會支持,無路可去。
• 擔心施虐者報復,連累家人與自身的生命安全
人格特質 使他對另一半施虐
施暴者都是沒唸書、言談舉止粗俗、看起來有暴力傾向,或者是精神病患嗎?其實不然,婚姻暴力普遍發生在各個社經層階,其中施虐者不乏高收入、高學歷,或具有專業技術的人才。根據一項統計資料顯示施暴者的學歷,國中者佔22.5%,高中學歷者佔29.9%,大專學歷者佔20.1%,碩士以上學歷者佔2%,顯見婚姻暴力並非僅限於低社經階層。施暴者有精神疾病者僅佔8.8%,比率並不高。
這些施暴者多半人格上有問題,例如大男人主義、挫折忍受度低、對情緒的管理能力差、對另一半有強烈的佔有慾、沒有自信、有不良的嗜好及習性等。在男性沙文主義者心目中,妻子兒女天經地義是屬於他的財產,他要做她們身體與心靈的主宰,就連毆打妻子都可以成為愛的藉口。
處遇及治療 讓家庭悲劇不再重演
許多受暴婦女即使鼓起勇氣想脫離施暴者的枷鎖,卻無奈地發現現行的司法與社會福利制度仍然無法給她們真正的保障。直到少數幾位被逼得走投無路的受暴女性在絕望之餘自力救濟,造成悲劇事件,才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
那麼整個社會都應該發揮「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精神,積極關懷援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同時也應該給施暴者安排各項處遇及治療,透過身心治療及教育課程協助他們學習正確的情緒控制與人際互動方式,減少再度施暴的機率。讓家庭暴力的悲劇不再重演。@◇
(本文作者為精神科主治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