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詐騙增 台灣人勿以身試法
【大紀元9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6日專電)台灣人在越南涉及電話及網路詐騙案件一再發生,相關人士警告,類似犯罪行為有可能在越南被起訴服刑,並非一定會遣返台灣審判,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越南警方昨天在中南部省分破獲一起利用電話與網路詐騙金錢的電信犯罪集團,涉案人數共62人,其中包括31名台灣人,已遭警方拘留。
據了解,以往越南警政單位處理相關案件,採取方式為:如果有越籍被害人,涉案人就會依據越南法律起訴和量刑;如果沒有越籍受害人,就可能依據非法電信通信法規和洗錢等罪名處理案件。
以往曾有越南台商遭到非法電信通信法規的量刑,被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近年來由於台越雙方對於電信詐騙案件,彼此間已建立合作模式,大多涉案的台灣人,由於在越找不到受害人,再加上也不是這些電信設備的所有人,有可能會被遣返台灣。
但現在案件經媒體報導曝光,越南警方是否願意提供犯罪證據,即使提供,這些證據拿回台灣後,是否具有效力,這是相關案件重要的後續工作。
否則,屆時,即使這些人犯被遣送回台,但經過訴訟依然不能定罪,再次犯案機率高,會影響雙方警方辦案信心和重心,也可能會招致民眾批評。
「青年報」報導,經調查,警方昨天在越南中南部的富安省(Phu-Yen)綏和市(Tuy Hoa),破獲62人的電信詐騙集團,使用高科技設備詐騙,其中59名外籍嫌犯,包括中國大陸28人、台灣31人以及3名越南翻譯。
本案是第6次越南公安處理相關外國詐騙集團利用高科技設備危害越南資訊安全的案件,再度引起越南治安單位及民眾的關注。
富安省公安發言人阮忠義(Nguyen Trong Nghia)表示,這個詐騙集團以越南為發話基地,轉接到美國、南韓、中國大陸、台灣及其他國家的電腦伺服器,經網路詐騙金錢。
這些嫌犯搜集涉及違法行為的中國大陸和台灣人的個人資訊,再偽裝成各地的司法或是專責機構的人員,利用這些資訊威脅被害者,令人心生畏懼,匯出金錢。
報導說,大部分被害者為居住在各國的中國大陸和台灣人,許多人被騙數百萬美元。
富安省公安表示,到目前為止,這是嫌犯使用最現代化設備犯罪的案件。這個集團的行為也嚴重損害越南資訊安全和其他領域,目前警方在破案過程中,不能透露具體資訊。富安省公安已通知越南外交部、駐越南台灣代表機構以及中國大陸總領事館,加緊配合處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