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合法化?台疾管局嚴正駁斥
【大紀元2011年09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據媒體報導指出,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將擬修法,開放愛滋器官可移植給需要器官者,對此,疾管局5日澄清,並無此規劃,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也表示,經調查後,疾管局並未打算修法將愛滋器捐合法化,純粹誤傳。
媒體報導,愛滋病患器官目前依法不得捐贈,但若器官正常,還是能救人一命,疾管局目前正研擬修法,未來若病危病患同意,可接受愛滋病患器官捐贈。
對此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部分媒體報導,疾管局決定修法開放愛滋器官可移植給需要器官者,疾管局並沒有規劃過此事,也沒有人提出需求,所以沒有計畫提修法。
趙麗雲強調,此報導是誤傳,經過查證後,疾管局並沒有打算修法將愛滋器捐合法化,目前美國及日本還在研究愛滋器官捐贈,不過基於牽涉層面很廣泛,台灣並無能力先行試辦。
施文儀指出,愛滋病保障條例的修法,主要是為了捐血如何更安全的方向修訂。將規範捐血中心、器官勸募醫院等醫事機構應對血液、體液或細胞移植等捐贈者進行諮詢作業,除了自填表格,還需要面談,要是發現捐贈者不實陳述、資料提供或記載者,疾管局處以罰鍰。
另外,捐贈或移植者愛滋陽性通報,增訂醫事機構如於使用血液或進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後,發生愛滋檢驗結果為陽性事件的通報時間及程序,俾利相關單位能夠及時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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