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不到工作?照鏡子就知為什麼
【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台北4日電)或許有些人認為,帥哥美女通常比先天長相較不幸的人成功,確為醜陋的事實。不過在法律訴訟中,外貌卻成了新一代的歧視。
「外貌主義」被稱為新種族歧視,應該自文明社會中剔除。
「每日郵報」(Mail Online)報導,外貌主義已經出現在美國數宗法院官司,部份專家更表示類似案件也應該被拿來探討。
經濟學家哈默麥許(Daniel Hamermesh)表示,貌似東施就跟種族和殘疾沒兩樣,並建議法律應保護貌不驚人者。
「我的研究指出,出色外貌不只有助於自己賺大錢,找到的配偶收入也高,就連貸款都比較有利。」
「有的人生來就抱歉,他們也無能為力。你很難擺脫你的外表。」
但是公平正義法律事務所(Equal Justice)的戴維斯(Lawrence Davies)認為,要修改目前法案,應該謹慎三思。
他說:「傳統上被認為長相出眾的人,較容易在職場成功。」「不過,保障傳統上被視為醜的人,或是很沒禮貌的把長得醜和殘障放在一起,會讓社會步入歧途。」
美國1名61歲婦女控告前雇主外貌歧視後,這個議題成為焦點。據稱此主管對她說,要是她長得正一點,就會更受青睞,導致她不堪壓力辭職。(譯者:中央社楊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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