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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長失蹤?遺孀捨棄300萬求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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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曜宇台灣高雄報導) 海上喋血事件時有所聞,今年6月發生高雄籍漁船「福甡11號」船長陳正興落海失蹤,遺孀徐美雲卻寧捨勞保補助,力求真相,最後終於得知丈夫是被大陸漁工李啟平殺害丟棄。30日侯彩鳳公開表示,在勞保補助不公下,究竟有多少喋血冤案?強力要求修正勞保條例第19條。

徐美雲表示,6月3日接到丈夫在大西洋公海落海失蹤的消息後,就懷疑案情不單純。她說丈夫生前曾多次提及李啟平有不良記錄,多次要求船東換人卻得不到回應。陳正興更曾說:「如有意外,與李啟平脫不了關係。」

於是徐美雲決心不要多達300萬的勞保補助差額,也要知道丈夫真正死因。徐美雲表示,還好受到總統馬英九的關切,成立專安小組遠赴南非開普敦港偵辦破案,才沒讓丈夫冤死。目前李啟平一審被高雄地方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徐美雲表示不再上訴。

與會市議員莊啟旺表示,民國96至98的3年間有11起海上喋血事件,死亡人數2人,受傷2人,但失蹤人數卻達31人。莊啟旺說,會造成失蹤人數偏高的原因主要在勞保給付方式,死亡只能領1年,失蹤則可領7年,差額在300萬元左右,家屬為了能多領補助款,多犧牲了船員的利益,也讓兇手逍遙法外。

勞保局高屏分局組長賴廷海以投保4萬2千元為例,依勞保條例第19條規定,死亡可一次領取147萬元,失蹤最高則能連續領取7年的保險費,總額將近436萬元。侯彩鳳認為,落海失蹤竟然比被殺身亡的保給付還要高出6倍,這個給付制度相當不合理,將並主動提案修正勞保條例第19條,避免類似的不幸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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