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馬:宋江為什麼要招安

──水滸系列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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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9日訊】一

宋江是個自卑感極強的人,但與一般混日子的小吏不同,他並不安於本職工作,他有強烈的慾望超越自卑。而宋代社會的一個殘酷現實是,官員嚴重超編,不用說一個「押司」,就是那些正經科舉出身的官員也絕少陞遷的機會。這意味著,宋江要想出人頭地,就得尋找另外的人生定位。他利用手中的閒錢,廣結善緣,腳踩黑白兩道,心存朝野之間,借助官方身份,大搞權力尋租,短短幾年,就完成了「及時雨」的品牌設計。《水滸傳》中是這樣記載這令人筋疲力盡的包裝過程的:「平生只好結識江湖上好漢:但有人來投奔他的,若高若低,無有不納,便留在莊上館谷,終日追陪,並無厭倦;若要起身,盡力資助,端的是揮霍,視金如土。」但令人奇怪的是,書中交代,宋押司自幼喪母,只有一個父親和兄弟「在村中務農,守些田園過活。」那麼,他揮霍的錢是從哪裡來的?不用大宋法院刑偵,尋常人一看,就知道老宋有「灰色收入」,犯的是「財產來源不明罪」。

這種立足本單位扶危濟困,或者叫「崗位學雷鋒」的做法,為宋江本人積累了巨大的聲望,從而也為梁山準備了一批幹部。如果不是民間歌手兼三陪女閻婆惜的出現,我們可以想像,宋江會把「及時雨」這個品牌長期經營下去,以等待歷史的風雲際會。但最終是這個美少女的執意要挾打亂了宋江的營銷計劃,使他不得不提前開始了他的「第二個五年計劃」。

這時的宋江雖然對梁山有救命之恩,但他並沒有急著投奔。「吏道純熟」的他知道,在拉起一支真正屬於自己的隊伍之前,即使落草為寇,也不過是個小嘍囉。後因老父誆騙,回家奔喪,被縣政府緝拿,刺配江州牢城。與以往金錢開道,黑社會暗中助力的手段一致,服刑期間的宋公明,一方面等待皇帝大赦天下;一方面上下使錢,買通了包括江州監獄局管教幹部戴宗以及司法局的聘用警察李逵等一大批黑白兩道的人物。後因酒後失言,在潯陽樓題了反詩,被廳局級巡視員黃文炳告發,不得已才上了梁山。

一上梁山,宋江就把「聚義廳」改為「忠義堂」,又在顯要位置豎起一面大旗,曰,「替天行道」。以至人人都為他這些外在包裝迷惑,以為宋江真是至忠至義之人。實際上宋江對大宋從來就沒有忠過。他要真忠,還能替晁蓋通風報信,充當「黑惡勢力」的保護傘?他要真義,還能一俟招安就向當年的同道兄弟方臘動刀兵?真正值得研究的問題只有一個,那就是宋江本人的價值世界。

作為一個面黑身矮、武藝平平的小吏,他想像不出,一個人除了在既定的國家權力秩序內謀求更高的陞遷外,還能有什麼價值空間可供一個人的靈魂棲居?也就是說,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男人,他驕人的業績和成功如果經不住國家意識形態的猛烈拷問,從而引來眾人以至後人的交口稱譽,還能有什麼意義?可以想像,在這種單一信念支配下的宋江不可能真的造反。在躋身於體制的初期,他一定像許多同時代的年輕人一樣,有過無數玫瑰色的夢想。可當一切通過正常途徑光宗耀祖的門路被堵死以後,他只能改變思路徐圖大起。這樣的一個人,當他是一個人的時候,他會成為別人心目中的道德英雄;可一旦走上梁山的領導崗位,「殺人放火受招安」就成了當務之急。

這樣的造反實際上是一場撒嬌,一場個人向國家權力機關的摔盆子摜碗,一場通過打家劫舍、裝瘋賣傻將自己重新踅回君父懷抱的曲折努力。簡單地說,這樣的造反實際上是一種手段。沒有新觀念的宋江無論從體製出走多遠,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招安。為了招安大計的早日實現,宋江甚至不惜令名,動用了包括御用「二奶」李師師在內的一切人力資源,這種「有違聖德」的做法甚至引起了他的忠實「粉絲」李逵的強烈不滿,但為了整體目標的順利推進,宋江已經顧不了那麼多了。為了將自己以及他所代表的公司高價出售給趙宋集團,宋江以梁山所有的人馬作抵押,開始了和另一暴力集團——趙宋王朝的艱難談判。

在這一聲勢浩大的「入關」談判中,一切行動、業務都得服務於整體目標。什麼「只反貪官不反皇帝」,那不過是一時的促銷手段,一旦和宏偉的招安大計相違,立即連貪官也不反了。豈不說貪官太多,反不勝反,按梁山的標準,高俅不是最大的貪官嗎?而「捉放俅」的鬧劇恰好說明「只反貪官不反皇帝」、「替天行道」都不過是一時的統戰口號。也就是說,在這場個人和國家的政治博弈中,雙方並沒有本質的分歧。就攫取權力的方式,以及權力用來支配別人的生命和幸福的目的而言,雙方可以說異曲同工。宋頭領長期深入基層,混跡於各式公人、聽差、媒婆、地保、更夫、商販、江湖混混、引車賣漿者流之間,並沒有可能獲得比當時的統治集團更多的信息資源,也就是說,他的腦子裡不可能自發生出比當時的文官集團先進的制度理念。即使後來打土豪,分田地,劫法場,殺害公務員,目的也不是要改變或顛覆現存的權力格局,而是要在既定的國家權力秩序內找到屬於自己的坐標。換句話說,他只想通過非正常的手段,重新成為國家機器中的一顆螺絲釘。

那麼,在砸爛國家機器和成為機器上的一顆螺絲釘之外,有沒有第三條路可走?也就是說,如果宋江不投降,有沒有別的選擇?有,只是宋江不想。獨立於朝廷,「非挾太山以超北海之類」,「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借用薩特的話,是英雄把自己變成英雄,懦夫把自己變成懦夫。如果有一種獨立的精神力量自外於國家綱常,宋江完全有可能自立於梁山。但問題是,在體制之外,宋江不可能活得自在。「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在他看來,只有榮耀在史書裡的榮耀,才是真的榮耀;成功在別人目光裡的成功,才是真的成功。他想不出,一個人怎麼可能不依賴國家而自得其樂?誰來獎懲他的功過?誰來記錄他的操行?沒有國家眼睛的注視,他手足無措。

因此,這場較量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且不說梁山的武器、裝備無法和趙宋集團抗衡,即使在精神上,梁山就首先輸給了朝廷。

千百年後,我們知道,宋江缺少的是一種個人主義的價值觀。這種價值觀認為,人自上天得來的生命天然地享有追求幸福和尊嚴的權利;這種權利在不傷害他人的前提下,並不需要國家、社會或其他任何個人的認同;個人應當成為自身價值的最終裁判者,並要為其擔負主要責任。這種價值觀的核心是獨立,是不依賴於他人、社會和國家的自足自立。也就是說,一個人的尊嚴、地位不是由他作為一個集團成員的資格或在該集團中的位置來決定的,而是單純由人的資格獲得的。在這種價值觀裡,不是個人的價值、行為要經過國家、社會的檢驗才有意義,而是國家、社會的價值、行為要經過個人的認定才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據。

若拿這樣一種標準去衡量《水滸》人物的話,宋江可能還比不上被他殺死的閻婆惜。這個流落他鄉的妙齡女子,這個熟悉通俗、民族以及原生態等多種唱法的實力派歌手,這個大宋王朝的「超級女生」,因老父病故,無錢葬埋,被家母典賣給宋江作丫頭。但她並沒有像那個時代的大多數女人一樣,屈從於國家道德的嚴厲指令,做一個「孝義黑三郎」的無名花瓶。她要在年華將逝之前,盡情享受生命本身的絢爛和美好。說到底,她只想關起門來,過一個正常女人的日子。她不想把生命本身變成一具盛放國家倫理的器皿。

然而,正是這種近乎本能的生活態度刺激了宋江,照亮了宋江生命深處的黑暗、卑微以及像蟻穴一樣的苦毒和虛無。他可以忍受這個女人得寸進尺的物質勒索,但他無法忍受這個女人對他生命信條的藐視和敵意。在他看來,這個女人無意中揭開的秘密,是對他的最大挑釁。於是,他惱羞成怒,揮刀相向。閻婆惜就此離開了我們,享年18歲,但從勇於追求自身價值實現而言,她死有所值,應該開一個追悼會。

第二個具有明顯個人主義傾向的人物是燕青。這個大宋王朝的超級帥哥,這個吹拉彈唱無所不能的當行演員,這個在摔跤、射箭等多項群眾性比賽中榮獲金獎的體育明星,因自幼父母雙亡,被盧員外聘為高級僱員。後因吳用使計,隨主人上了梁山。出生入死,備嘗辛酸。功成名就之際,卻納還官誥,長揖主人而去。臨別時,他企圖說服主人「尋個僻淨去處,以終天年」,但被盧俊義斷然拒絕。盧說:「自從梁山泊歸順宋朝已來,北破遼兵,南征方臘,勤勞不易,邊塞苦楚,弟兄殞折,倖存我一家二人性命。正要衣錦還鄉,圖個封妻蔭子,你如何卻尋這等沒結果?」燕青笑道:「主人差矣。小乙此去,正有結果。只恐主人此去,定無結果。」言訖,墮淚如雨,浪跡天涯而去。

這個見多識廣、義氣深重的漢子,當初跟隨盧俊義南征北討,只是為補報主人的養育之恩,並不是真的贊同征剿。一旦主人的心願已了,他便只想返還自我,做個嘯傲煙霞的了身漢。這種剔骨還父,剜肉還母,為而不爭,功成而不居的精神,唯大智大勇者方能。

最後我要說一說晁蓋。這個梁山基業的重要締造人,這個自王倫以來的第二代領導核心,因不主張招安,而樂得在梁山與眾兄弟行俠仗義,逍遙自在,被今人目為「胸無大志」的「草莽匹夫」。若從傳統政治學的權謀機詐,為進官僚體制不擇手段的功利主義立場上看,晁蓋也許夠不上「深謀遠慮」,但這仍然是一種低級政治學中的庸俗見解。且不說「招安」是不是「大志」,單從結果來看,南征方臘,十損其八,宋江和他的107位兄弟只有34人全身而還,連宋江本人都落得個賜酒藥死的下場,就說明招安是一場領導者錯誤發動的,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梁山帶來嚴重災難的敗舉。聖經上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本想揚名立萬,燕然勒石,最後卻死無葬身之地,難道這就是所謂的「大志」?如果晁蓋不死,也許他沒有能力併吞海內,取趙宋而代之,但以他重情尚義的立場,他如何肯攻打方臘,落得個兔死狗烹的下場?也許有人說,大宋疆域廣闊,晁蓋即使不投降,守住梁山又能怎樣?我的回答是,在一個大一統帝國的版圖上,有梁山和沒有梁山是不一樣的:有梁山,就等於在集權帝國的內部劃出了一塊自治的地方,天下的英雄好漢就可以匯聚哪裡,就使得無數被體制擠壓,被官府追殺的人有了用腳投票的可能。

而最終是晁的中箭身亡改變了這一切。臨死之際,他留下遺言:「若那個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這等於明白無誤地告訴眾人,不可讓宋江做山寨之主。因為所有的弟兄都知道,憑宋江的那兩下三腳貓功夫,根本不可能捉住力敵萬人的史文恭。而最終通過分化瓦解晁蓋舊部,假意讓與沒有根基的盧俊義等辦法,宋江成功地完成了權力交替,成為繼晁蓋之後的第三代領導核心。

宋江一上台,就把「招安」作為一項基本「山策」來抓。他先是通過好言相勸打壓了武松、魯智深等主戰派將領的反對意見,又通過喝斥、威嚇等辦法安定了李逵等心腹干將的謀反之心,進而不惜一切手段拉攏了一批像呼延灼、徐寧、盧俊義這樣的中上流人士入夥梁山,來擴大「招安」的民意基礎。這樣,「招安派」的主張就佔了上風,宋江的投降主義路線就成了梁山的路線,不同意見完全被雪藏起來。

而這種好同惡異、強加於人、權力最大者說了算的方針,正是信奉「集團主義」道德的人的根本特徵。在這種價值觀裡,絕對不允許做的事是沒有的。只要符合「整體利益」,為著一個「共同的目標」,千萬人的生命,每一個家庭的幸福、團聚,每一個個體生命的獨立、尊嚴,完全可以忽略不計。在個人主義者看來,手段和目的是不可分割的,手段就是目的;而在一個信奉「集團主義」道德的人看來,目的可以說明手段的正當性。只要是領導集團的命令——最後總是簡化為領導個人的命令——就沒有什麼事情是不能干的。吳用秉承宋江旨意,為賺盧俊義上山,可以害得他家破人亡;宋江為了保住自己的一世清名,可以將生死兄弟李逵謀殺。

在這種道德觀的支配下,個體不允許有運用良心判斷是非的自由。他的尊嚴、地位、發言權以及傷害別人的能力,取決於它在這個暴力集團中的位置,而不是他的勤勉、才智和有益於公眾的道德水平。雖然從表面上看,這種想成為某個集團成員的渴望,往往是出於對某種理想的無私熱忱,就像宋江天天把「忠義」掛在嘴邊一樣,但實際上,這種對權力秩序有強烈依戀情結的人,從來就沒有什麼一以貫之的信念。掩蓋在熱忱之下的通常是一種單純的對權力本身的熱愛。也就是對有人服從,以及成為某架功能齊全、力量超強的機器上的一個部件後可以隨意支配別人生命和幸福的滿足感。

這種觀念和價值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嗎?不是。根據唯物主義「物質決定意識」的原理,只要養育這種觀念的社會形態,獎勵和刺激這種價值的制度在,這種觀念和價值就不可能一日根除。雖然獨立的精神是否可能在一切地方都被專制主義窒息和鯨吞,是令人懷疑的;但讓所有的人都頂住輿論的壓力,冒著坐牢、殺頭、離婚的危險追求個人的價值自由,同樣是不可預期的。在一個幾千年來,只有加入官僚集團才能獲得保障和安全的社會裡,在一個官方壟斷一切榮譽和地位的體制裡,在一個除了成為國家薪給人員之外,別的任何行當都隨時有可能遭遇歧視和掠奪的地方,任何時代都只可能是極少數人頂住了利益和安全的誘惑,成為自主精神的守護人。

這麼說,並不是打算對那些揮刀自宮,主動入懷,一朝得勢後便仗勢欺人的人予以寬容,實際上,即使在大宋朝也不是所有的小吏都像宋江一樣地高聳尊臀。看《水滸》,我們知道,征方臘何嘗是宋徽宗的主意?為領王命,宋江不惜喬裝打扮,急急請纓,說動宿太尉保奏,才得到了殺人的許可證。但即使是這樣,如果不探討宋江招安的歷史原因,一味指責宋江的奴隸主義心態,就仍然免不了「苛求古人」之嫌。簡單地說,就是,只有毀壞生產奴隸的專制主義制度,建立一個平等、包容的開放性社會體系,才能使許許多多的宋江不受招安;當然,如其那樣,形形色色的宋江根本就用不著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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