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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數位匯流 擬103年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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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8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表示,行政院規劃數位匯流發展方案採兩階段修法目標,預定民國103年6月前完成修正廣電三法及電信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明天邀NCC主任委員蘇蘅報告業務概況,蘇蘅的書面與口頭報告今晚送達立法院。

蘇蘅在報告中表示,配合行政院推動「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兩階段完成數位匯流法規架構調整,第一階段促進跨媒體匯流服務、解決個別法律實務面匯流、跨業障礙問題,目前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送立法院審議。

電信法部分,報告指出,NCC規劃今底前將電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審查;廣播電視法的全盤修正部分,將盡速在今年底前完成法案草擬;第二階段是營造數位匯流新環境,排除第一階段未能完成的障礙,法規架構朝層級化調整,預定103年6月前完成修正廣電三法及電信法草案。

有關廣電三法黨政軍退出媒體修正重點,蘇蘅在報告中說,維持直接投資完全禁止,但實務運用上調整管制,修正後將以投資主體(政府、政黨)、投資方式(直接、間接及以其他方式達控制程度)分別規範。

報告指出,修正後對間接投資達一定比例或其他特殊情形時,視為「控制」;罰所當罰,修正後將對投資者直接處罰,至於被投資者是在違反主管機關所命令的配合義務時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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