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退休離職拿補貼 免稅有方可循
編譯/顧莉蓮
加拿大聯邦的稅務、福利制度是一個浩繁的體系,本文給大家介紹退休、離職拿到的補貼如何免稅的問題,或許與你有關。
在聯邦政策下,一部分退職金(severance)或者退休金(retiring allowance)可以直接轉入註冊退休儲蓄計畫(RRSP)裡,而勿需扣除所得稅、加拿大養老金計畫的保費和就業保險的保費。
退休離職補貼,也可叫做退休津貼或離職費,是公司根據員工的服務年限在員工離職時發放的酬金。這筆補貼是應稅收入,那些已經加入註冊退休儲蓄計畫(RRSP)的員工,可以將離職費存入RRSP中從而減少離職費的稅額。
雇主可以將員工需要向RRSP供款的總額從離職費中扣除,直接存入員工的RRSP中,這部分金額是不交稅的,但剩下的離職費是要上稅的, 同時員工也可利用以往未使用的RRSP抵扣額度或向配偶的RRSP帳戶中供款的方法,來進一步減少應納稅的離職費用,降低稅務負擔。此外政府規定若符合以 下條件,每個人每年還有額外的2千元特別的RRSP供款額度:即如果1996年以前便在某公司長期服務,離開公司後,可以用離職費購買每年額外2千元的 RRSP,如果從1989年開始工作,則每年還可以增加1,500元的供款額度。
退休離職補貼有的一次性發放、有的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發放。免稅的方式會隨著這個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的補貼是一次發放的,您只可以在RRSP帳戶中存入以前未用的RRSP供款額度。而沒有轉移到RRSP的離職費,則計入到當年的收入中。
如果您的補貼是採取分期付款方式發放的,這時您的補貼可能會增長,因為您可能在此期間獲得加薪。如果您在1996年以前參加了工作,您將能夠直接將部分或所有離職費存入RRSP帳戶中。
另外,在分期發放補貼的情況下,可將1996年之前的工作服務所獲得的離職費用在退休的時候領取,利用RRSP中的抵扣額度來省稅。其餘的則在每年領取時綜合考量,綜合的因素包括是否有即將發生的離婚或分居的事實,是否有壽命縮短或即將死亡的事實等因素。
總之,RRSP是個重要的免稅因素,結合您的收入來源具體分析,是每年例行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