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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設置防火管理人 幼稚園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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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教育局於22日、23日辦理「防火管理人」訓練,桃園教育局長林逸青表示:會持續辦理有關提升幼稚園衛生、消防及交通安全等知能研習課程,教育局無論專業知能研習或評鑑,都期盼園所能達到提升幼教品質、建構優質幼教環境,也讓每位幼兒都能健康成長、快樂學習並充滿幸福感。

桃園縣政府為維護幼兒在園安全,以及協助幼稚園取得「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100學年度起分3年對縣內各公幼及私立合作園辦理的基礎評鑑,防火管理人證書亦是指標之一,並由內政部消防署認可之中國生產力中心桃園服務處開辦二梯次幼稚園防火管理人之初訓、複訓課程。

依據消防法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製定消防防護計畫,計畫應報送消防機關核備,課程分有消防常識及火災的預防、消防設維護管理及操作要領、消防防護計畫、自衛消防編組等,每位學員必須實際操縱消防設備,如滅火器、緩降機、室內外消防栓等操作,最後還須經學科與術科測驗,成績及格者才可以取得內政部所製發之合格證書,合格之防火管理人每二年仍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

桃園教育局希望幼兒借由活動學習了解預防災害的觀念及避難逃生技巧,了解學習基礎防災教育之重要性。辦理幼稚園防火管理人之初、複課程,除協助合格證照取得,也希望透過「防火管理人員」將消防安全知識融入幼稚園課程或演習活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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