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器捐案 台衛署長:虛心檢討
【大紀元2011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台大醫院愛滋器官移植疏失,不少醫界人士認為衛生署該負最大責任,衛生署署長邱文達強調,台大、成大、 衛生署都要虛心檢討改進,不能互推責任。此案目前仍由檢調單位調查,以釐清責任歸屬。
醫界指出,衛生署的器官移植前置作業流程並未規定醫師須看書面報告,且醫師係依衛生署的器捐中心資料才動刀,認為衛生署也應負督導不周之責。
護士公會力挺協調師
衛生署副署長江宏哲說,醫師在開刀前確認病歷乃天經地義,器捐中心沒看到病歷,也沒能檢視醫院所登錄的資訊,醫院不能為了卸責而摧毀好不容易建立的器捐制度。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說,醫界不應以無明文規定來卸責。
邱文達表示,目前最重要的是關心病人、家屬與醫療團隊。台大、成大、衛生署與器捐中心也要虛心檢討、改進,不能互推諉責任,最重要的是將來不再重蹈覆轍。
事件發生至今,外界多把箭靶朝向協調師聽錯愛滋檢驗結果,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2日聲明,痛批把責任推給協調師是在卸責,並強調,器官移植程序繁複,發生錯誤顯示出是系統性問題,絕不該由協調師一人扛下所有責任。
器捐中心是空殼?
外界質疑,器捐中心10年換9個董事長,制度上也缺乏把關機制,根本是個空殼。對此,器捐中心董事長江宏哲回應,董事長一職由副署長兼任,但因近年署長更迭不斷,才導致替換頻繁。
江宏哲澄清,器捐中心的功能主要是公平地分配器官給受贈者,15名工作人員主要是負責教育宣導,而捐贈的檢驗結果係由醫院登錄,器捐中心沒有驗證病歷的能力。
衛生署表示,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為民間團體,不具公權力,也無實質病歷或原始檢驗報告審查權,無法進行審查與複核,因此醫院上傳至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的資料仍應由上傳醫院負責確認。
北檢發函調SOP
偵辦此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已收到台大和成大兩家醫院的檢討報告及相關法令,但無捐贈移植的SOP及捐贈者、受捐者的病歷資料,因此,北檢日前發函向台大與成大調閱。目前檢方已於2日收到台大醫院提供的病歷,但標準作業流程仍尚未收到。至於成大的部分,截至2日中午仍未收到。
有無愛滋 最快明年5月確定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表示,5名愛滋器捐受贈者已於8月26日展開預防性投藥,未來也會持續監測捐贈者的病毒抗藥性、受贈者的抗排斥和抗病毒藥服用情況,還有其他健康指標狀況。
他指出,預防性投藥的服藥時間至少3個月,須再觀察病人的病情與抗藥性的狀況,才討論是否再延長投藥時間,因受贈者愛滋病毒感染確診必須在停藥後追蹤6個月才能確認,因此最快明年5月才能知道有無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