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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教生最低津貼 民團提9大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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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9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建教合作學生長久以來,權益備受忽視,這幾天正逢高中職學校正式開學,建教生促進權益聯盟提出開學必知9大權益,同時建議教育部應立專法保障最低生活津貼,以及不得放寬廠商申請建教生的人數限制,以避免超高工時領低薪,又加班普遍的情況。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立委林淑芬、黃淑英2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由於少子化衝擊高職學生人數,但建教生人數卻逐年攀升,建教生從在廠學習訓練,變成在學打工,往往受到工時過長、沒有最低生活津貼等不合理待遇。

津貼差異大 美容美髮最苦

建教合作班的學生總數從1997年的1萬6,728人,增加到2008年的3萬5,246人,合作廠商家數也從685家增加到1,940家,呈現一種逆勢擴增的趨勢。

據訪視結果發現,美容美髮業建教生淪為最苦勞,生活津貼只有基本工資17,280的70%,約12,000 到13,000左右;而製造業多半達基本工資要求,保險額度也差異甚大,從50 萬到200萬不等。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學生往往要加班學技能,隔天又要早起上班,勞動條件惡劣。

會因為產業別的不同而有非常大的差異,甚至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還訪視發現高職學校建教合作,出現了建教生生活津貼低於基本工資、超時工作和老師巡廠工作不確實等問題。

廠商加班普遍

另外,廠商加班情況普遍,以智慧型手機工廠為例,有10位同學打卡紀錄每月加班近20天,時數約為2小時,1個月加班20至40小時;也有學生指出,在某家桃園電工廠實習,早餐常常吃不飽,休息時間只有5分鐘等情況,向校方反映,但都未獲解決。

聯盟主張,為避免教建生淪為代替正職勞工的廉價勞動人力,專法應依據不同產業性職與類型訂定最低生活津貼。

全國教師會幹部黃耀南也表示,教育部不應放寬廠商使用建教生人數限制,最多為廠商技術員工4分之1,每期輪調人數至少3人。

同時提出9大權益訴求,提醒建教生和家長,廠商不得向學生收取訓練費用、契約是否載明生活津貼金額、生活津貼與加班時數是否合理、學校是否收取建教合作班學費等。◇

9

 

1.確認建教合作班是否合法(建教合作資訊網)

 

2.是否有簽訂「技術生訓練契約」並且校方、廠商當地勞工主管機關與學生家長各持有一份。

 

3.在廠接受訓練時,廠商應為學生投保健保。

 

4.輪調式建教生之住宿、往返交通費用應由廠商負擔,並不得向學生收取訓練費用。

 

5.在廠內容是否與所學相關,若無相關是否有提供補充訓練。

 

6.校方是否有指派駐場老師定期了解學生狀況。

 

7.廠商是否有依規定將學生調場或退廠

 

8.生活津貼金額應在契約中載明,注意津貼是否偏低,加班時數偏高等。

 

9.教育部已全面補助建教合作班學費,依家庭年所得114萬以下學生補助全額學費,114萬元以上,則補助1萬元,學生需確認繳費單是否符合資格,又收取學費,或是不合理雜費等狀況發生。

(製表:記者江禹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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