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低薪任董事扛巨債 台滿工讀生求助

人氣: 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9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日電)1名月薪僅新台幣1萬8000元的郭姓工讀生,公司負責人要求他出任無出資董事,數月後竟收到法院支付命令,扛下2500萬元債務。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今天質疑,銀行徵信過程有瑕疵。

陳情人郭姓學生在黃偉哲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示,民國91年3月因就讀夜間部,在教會結識位於台南地區的營養保健食品公司負責人,並到這間公司打工。工作2個月後,負責人要求他擔任公司無出資董事。

郭姓學生表示,負責人以變更董事名單為由,邀他到第一銀行簽署文件,沒想到竟是擔任公司貸款的「連帶保證人」,當時公司負責人把待簽署文件摺起來,要他簽名即可,他要求看被摺起來的文件內容遭拒,銀行方面也只問「與資方是否為父子關係?」他答,「不是」,銀行也未告知文件是連帶保證書。

他說,直到同年12月接到法院支付命令,經查證後才發現公司7000萬元債務,他背負了2500萬元。

郭姓學生的父親表示,銀行未經徵信過程就核准貸款,且經調查發現,這筆貸款分行未核准,1個月後總行才核准,這過程沒問題嗎?事發後孩子找工作,每月要扣1/3薪水或扣年終獎金等,只能打零工,制度毀滅孩子前途。

黃偉哲質疑,銀行「對保」過程不用告知當事人嗎?不用錄影錄音嗎?讓月薪僅1萬8000元的年輕人擔負如此沉重的債務合理嗎?他質疑銀行授權過程有瑕疵。

第一銀行債管處副處長柳智鴻表示,依法辦理且當事人已21歲成年,經法院判決債權債務關係已確立,目前銀行只能盡量協助當事人有能力且不影響生活情況下處理債務。

柳智鴻說,出任董事代表擁有公司決策權,對公司營運有信心才會出任董事。

金管會銀行局代表說,案件涉及銀行徵信流程是否有問題,將深入調查了解銀行是否依內規辦理。關鍵在於兩造對「對保」一事當事人是否知情?這部分須由法院裁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技正丁玉珍呼籲,求職者不要簽署任何契約與文件。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