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土葬業者 公墓巡查員判刑
【大紀元9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3日電)擔任新北市三峽區公墓巡查員的洪姓男子與林姓男子,被控收賄、包庇違法土葬業者。板橋地院今天依貪污罪,分別判處洪男與林男有期徒刑8年、5年;8名行賄業者也遭判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洪男為新北市三峽區殯葬管理所的公墓巡查員,負責查報在公墓用地擅設墳墓、家族墓等違法行為。
一名李姓土葬業者在民國98年6月間承攬家族墓新建工程,屬意在新北市三峽鎮第二公墓中施作,李男為避免被洪男查報舉發,在8月間拿出現金新台幣1萬元賄賂洪男,洪男收賄後默許李男動工,未依規查報。
多天後也有另一名土葬業者向洪男行賄,洪男考量平日皆與另一名林姓男子巡查,收賄後便向林男分贓一半費用。
幾名業者受洪男包庇後,毫無顧忌地在公墓上動土,也「好康逗相報」,陸續又有多名業者主動向洪男「接洽」行賄,賄賂的費用也飆到6萬元。
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接獲民眾檢舉,報請板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去年5月間在殯葬管理所及洪男、林男住處扣得證物,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兩人及8名土葬業者。
法院審理後,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洪男判處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3年;林男被判5年、褫奪公權3年;李姓土葬業者判10月、褫奪公權1年;其餘7名業者判4月至7月不等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至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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