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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廣場

湯志敏:國籍是人權也是主權

給我中華同胞

【大紀元2011年09月13日訊】親愛同胞!

中國大陸的一些人,其中包括xxx (他的名字敏感,我不能講),委託我在海外發起並開展認祖歸宗行動,他們提出按照中華民國憲法,所有大陸人都有資格申請中華民國國籍,並有權參政議政,有權享受中華民國公民福利。

如果我們不去申請,屬於我們自動放棄。而且中華民國國籍法還承認雙重國籍!我們認為,中華民國的憲法是為所有中國人的民主自由人權而設計的。他不應該只屬於台灣。

當然,如果台灣人不遵守這個憲法,那麼台灣就不再是中華民國,要麼是台灣民國,要麼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

我上次見到達賴喇嘛尊者, 跟他討論過這個問題,達賴喇嘛尊者也認為:如果能恢復到最初的中華民國,那是最理想的中國。

許多人以為:中國的民主運動是從79西單牆或者8964開始的,這是一個誤區!

中國的民主運動是從辛亥革命開始的,而且是成功的!成功的建立了中華民國,頒布了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權民主自由。而且一百年來,從未間斷,一直在完善之中。今天中華民國的民主制度在台灣已經成熟,總統可以被送進監獄,這是怎樣的民主啊!

中共一直說中國人素質低,不懂民主,不配民主,對於此,台灣就是一面照妖鏡!

同樣的中國人,同樣的中華民族,海峽的那一邊是自由人權民主,這一邊卻是人間地獄!

因此, 我們不僅有權利擁有中華民國護照,也有義務維護中華民國的體制和中華民國憲法!就從現在開始,從你和我開始吧……

是的,我在荷蘭生活了10多年,在比利時又生活了4年,按照荷蘭和比利時的法律,我有權申請荷蘭的國籍,也有權申請比利時國籍。可是,這麼多年了,我一直沒有申請,因為我不願放棄我的中國國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荷蘭使館拒絕給我的護照延期。儘管給我造成諸多不便,使我不能在國際上自由旅行,許多朋友也勸我去申請荷蘭的或比利時的國籍,他們說這個並不違背我內心深處的中國人情結,但是我依然遲疑不願跨出這一步。

國籍不僅僅只是一個護照的問題,不僅僅只是對旅行方不方便的問題,而是一個人權和主權的問題。

我認識一個人,他擁有三個國籍:他媽媽是加拿大人,因此他擁有加拿大國籍。他的父親是英國人,他因此擁有英國國籍。他在美國出生,他因此擁有美國國籍。他現在居住在荷蘭, 他還有權擁有荷蘭國籍呢!

在荷蘭,我做過中國難民的救助工作,我卻驚訝地發現,中國公民卻想方設法地拋棄中國國籍,用錢買假結婚,假裝同性戀者與人同居(在荷蘭同性戀同居和結婚合法),30幾歲的老大媽假編自己是小孩,假編自己如何如何淪為孤兒的故事報難民行騙,企圖得到荷蘭國籍。

這是怎樣的天壤之別啊!

這究竟是為甚麼?

天安門過後的那些年,我隨時被國安公安騷擾抓捕。在那些年裡,我在美國基督徒的保護下,生活在世人看不見的社會的夾層裡……我的美國朋友們要我去美國使館申請政治庇護,我堅持不去。我認為,我不是中國的甚麼異議人士,我堅信我的所思所想是多數中國人的所思所想!我明明看見了也親歷了天安門廣場上人山人海的壯觀場面:我是站在人民的那一面的!那是怎樣的高貴啊!站在人民的那一邊!怎麼可能是異議人士?他們才是一小撮異議人士!我指的是那些執政者,那些下令和奉命抓人殺人的人。他們才需要逃亡!

因為人民會審判他們的!

經過6年的等待和交涉,我終於拿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在這個過程中,我拿著美國奧倫根大學給我的入學通知書,在北京和家鄉貴州省六盤水市盤縣特區阿方村派出所的路上來回往返奔波,其路途遠遠地超過2萬5千里長征。

那時貴州省公安廳很腐敗,向去辦理護照的公民勒索,以此發橫財。申請一本護照,需要3到5萬人民幣!我發誓我不助長腐敗。我在天安門廣場的時候是去反對腐敗的!我拒絕合作:我說我還年輕,我可以等,等那些老傢伙們死了,我還活著。

後來,貴州省的公安廳聽長,真的因為辦護照勒索受賄被人揭發出來,就被處決了!

當我1995年再去辦理前往荷蘭留學的護照時,沒有人敢跟我要錢!只是, 我每到一個單位, 就有人瞪大了眼睛看著我說:「你就是湯志敏!」我最後交了103塊手續費。

可是,發生了一件事,一直讓我感到噁心,耿耿於懷,難以釋懷:在我拿護照之前,他們要我寫保證。保證出國以後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

我哭了。我太委屈了!

這個保證最後不是我自己寫的,是我當年的朋友,一位清華大學的高才生代我寫的。他擔保我熱愛社會主義,熱愛中國共產黨!實在難為他了。他替我撒謊。

我憑甚麼要熱愛中國共產黨?憑甚麼要熱愛社會主義?我覺得自己好像被強姦了,還被迫說自己熱愛強姦犯那樣噁心。

更讓我想不通的的是,在荷蘭駐北京大使館,我第一次經歷因為自己是中國公民而被歧視!

我和荷蘭籍的未婚夫到荷蘭使館辦理簽證,看到使館的門口排著長長的隊伍,全是中國人!而荷蘭人(包括持荷蘭護照的華人)卻不需要排隊,可以直接進入使館。我托荷蘭籍未婚夫的福,也不需要排隊。使館的工作人員對我們很友好,我第一次感到民主國家公民被政府職員服務的榮幸!在輕鬆愉快的說笑聲和祝福聲中,我的材料被接納了,並被告知4個星期以後就可以來領簽證了。

可是,4個星期以後,當我獨自前往荷蘭使館領取簽證時,卻被迫在風中排隊等待長達4個小時!據說這是中國政府要求的,荷蘭政府沒有這樣要求。

不僅如此,我被告知手續不全!簽證被拒!而且,我還看到了使館工作人員對我的態度的轉變,說話硬邦邦的,態度冷冰冰的,似乎我欠他甚麼!同一個我,兩種遭遇,判如雲泥。

我突然悟到:這個改變是因為我是中國公民!既然我自己的政府可以粗魯地對待我,別國的政府憑甚麼要對我好呢?

來到荷蘭後,我需要在當地警察局登記,先生(那時還是未婚夫)也必須陪我去談話。天哪,我們的關係(荷蘭同居合法,具有和婚姻同等的法律效應)竟然被當成造假而寫在紙上!

警察解釋說,因為太多的中國人還有其它的外國人通過婚姻同居騙取荷蘭國籍,因此他們的政策是把一切涉外婚姻同居當成假的來對待,如果是真的,用自己的行動來證實!

先生很難過,他說這是怎樣一種侮辱!我卻認可了,反正我們不是假的,沒關係的……我安慰他說。

後來,孩子出生以後,我們之間的差距表露了出來,裂痕也不斷地出現。當我盡力去減少差距,努力填平裂痕的時候,先生卻在朋友們的慫恿之下,來質問我是不是跟他結婚是假?質問我是不是只是想通過婚姻得到荷蘭國籍?

一種從未有過的侮辱感充斥著我,我徹底地覺醒了!原來我天生就是中國人,那個荷蘭國籍我還不要了呢!我堂堂中華兒女,區區彈丸之地的荷蘭國籍不配!

1999年,我應荷蘭知名記者邀請,攜先生和孩子回到北京,做6.4十週年「重返天安門」之旅。海關工作人員拿著我和孩子們還有先生的護照看了又看,對比了又對比,不解地問:「為甚麼他們是荷蘭護照,你是中國護照?」

我說:「我天生就是中國人,為甚麼要拿荷蘭護照啊?」那海關人員抬起頭來正視著我,激動地認真地說道:「歡迎!歡迎回國!」

我的《流淚的天安門》在荷蘭出版之後,因為我是荷蘭民主66黨的黨員,黨內一些人士建議將我培養成荷蘭華裔政治家,可是我必須加入荷蘭國籍!對於這個機會,我放棄了!至今無悔!

‎2004年,我去美國紐約參加國際會議。由於時間倉促,我先買了飛機票,在出發的頭一天,才去了戒備森嚴的美國駐荷蘭阿姆斯特丹領事館申請簽證。

按常理,中國公民很難拿到簽證,而且至少必須提前一星期申請,而荷蘭公民則不需要簽證。

美國領事館官員給我安排了一次談話。那名工作人員看了我提供的在荷蘭房產證,我自己的公司證明,我先生和孩子的情況,拿著我的中國護照翻來覆去地看……突然,她抬起頭來問我:「你為甚麼沒有荷蘭護照?」

我說:「我天生就是中國人,我本來就應該拿中國護照嘛!」那名工作人員大聲地說道:「對,就是這樣。我也不會放棄我的美國護照的!」說著就在的我的護照上蓋了章,當場給了我簽證。並與我握手,還說:「歡迎來美國!」

‎2005年我回到國內時,被國安綁架,被關押在天安門附近的一個地下魔窟裡……最後他們放了我(當然這是荷蘭使館的功勞,他們抓我時,我的荷蘭友人看到了。可是那時我不知道外界在援救我),他們說:「我們雖然不喜歡你的觀點,可是我們看到了你對中國的一片真心,這一點是我們放了你的主要原因,否則,判你20年,沒有任何問題。」

中國,我的中國。究竟是誰在任意欺壓百姓?究竟是誰才應該是這片土地上的主人?

‎2009年我的護照到期,我去海牙中華人民共和國領事館申請延期,使館被戒嚴不說,門外排著長長的隊伍,都是持中國證件的人!持荷蘭護照的不用排隊,可以直接進入!

我們在雨中等了3個小時,使館人員最後出來對我們說:「改天再來,今天不對持中國護照者辦公!」

豈有此理!我再一次因為持中國護照受到歧視。這一次,行凶者是號稱中國人民的政府!

我明白了,他們就是不想給我護照延期,也不敢給我正面的解釋!因為我那天是帶了記者去的,我就知道他們會像對待許許多多覺醒的優秀的中國公民那樣,沒收他們的護照,而不給任何解釋。我帶記者來,他們在監視的鏡頭裡看到了,從而不敢辦公!

如此鼠輩!怎能承擔我中華同胞之外交使節之責任!

中國,我的中國。究竟在哪裏?

終於,辛亥革命100週年前夕,我赫然開朗,終於擺脫了中共這麼多年來給我的洗腦,終於扶正了中共對中華民國的歪曲宣傳。原來,我孜孜以求,夢牽魂繞的中國,正是被我多年來否認、遺忘、甚至嘲笑的中華民國!

我給海牙中華民國領事處打了電話,解釋了我要恢復中華民國國籍的願望。可是,得到的答覆卻是一飄冷水:工作人員說我是外國人,無權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中國,我的中華民國到底怎麼了?

哦,我明白了,中華民國麻木了!是認可了中共無理的限制!他們自私!是敗家子!

中共不僅洗腦了我和13億大陸中國人,還洗腦了台灣和海外中國人,還洗腦了整個世界!

我不會放棄。中華民國如同我的父母我的祖輩留給我的家產,雖然我的兄弟姐妹們都有份, 但是他們無權吞併和瓜分屬於我的那一份! 中華民國不僅僅只屬於台灣中國人,還屬於所有炎黃子孫!

因此,我們有義務維護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法和民主體制!這是神給我們留下的遺產。試想想, 毛賊打了那麼多的勝仗,為何就拿不下台灣?因為那是神在保護著台灣,保護中華民國。

試想想,毛賊為甚麼就沒想到沿用中華民國國號?那是神不讓毛賊有如此的智慧!神在保護中華民國!

這個簡單的難題正是神給我們今天出的考試題目!那麼,我們在中國通向民主的路上為甚麼還要捨近求遠,緣木求魚?

是的,60多年來,台灣同胞們勢單力薄,在國際上苦苦撐持,他們已經撐得太累了。我們除了要感謝他們的堅持以外,現在該輪到我們來出點裡了!來幫他們一把了!所以我們要加入中華民國的隊伍,正是要給中華民國注入新的血液,壯大中華民國的底氣,給中華民國這一個堅強的樹施肥加土!

我相信,經歷了62年浩劫,能從中共鋪天蓋地的洗腦和打壓下站起來的大陸中國人,可以彌補在安逸中生存的台灣中國人在這方面的空白。中華民國需要我們這些人精去與中共鬥智鬥勇斗謀,從而徹底剷除中共惡黨,還我中華江山之清明,還我中華之青天和白日。

親愛的同胞,如果我的故事打動了你,說服了你,就請你加入我們的行列,我們請律師為我們出面,按照中華民國的有關法律恢復我們的中華民國國籍,恢復我們應該享有的中華民國公民的權利和福利,並履行我們做為中華民國公民應盡的義務!

我知道我們的任務艱鉅,因為我們不僅需要啟蒙13億大陸中國人,還需要啟蒙那些台灣的中華民國的小家子官僚,說服他們放棄安於現狀不思進取的惰性。我們還需要啟蒙整個世界,大聲地告訴他們:我們不再作中共的人質,不做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奴隸。我們要認祖歸宗,中華民國才是我們的祖國。中華民國是聯合國的建立國之一,只有她才有權利代表我們。

我們懇請國際社會,為了全人類的和平發展,為了國際法的公平正義,儘快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恢復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將中共偽政權驅逐出聯合國。

志敏合十問候!

2011年9月寫於比利時小鎮威爾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