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黃靜榮綜合報道)香港美孚新村一名居民不滿發展商祥達在邨內興建樓宇,提出司法覆核申請,雙方昨日結束陳詞,法官會在本月底前頒佈書面判決。
昨日下午,數十名美孚居民繼續到高等法院聲援。在聆訊上,祥達的代表律師余若海表示,反對興建美孚新村屏風樓工作小組,在09年已成立,但屋宇署在去年10月批出圖則後,居民未有即時提出司法覆核,在超過3個月時限後才提出申請,認為法庭不應批准。
余若海又指,申請司法覆核,應該是針對屋宇署的決定,而非私人業權的爭拗。即使針對屋宇署決定,《建築物條例》只賦予屋宇署按地積比率和高度等標準審批圖則,而非處理私人業權。
但代表居民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就反駁,今次司法覆核,除了私人業權,亦是關乎公眾利益,又指居民代表出席祥達會議時,所知的並非圖則的最後定案。他又引述祥達在去年年底致居民的信件,指祥達去年11月答應過會考慮減低建築面積,以減少對附近居民的影響,但到今年3月才表明不修改圖則,期間雙方一直有商討,所以不算超過時限,希望法庭受理。
法官林文瀚表示,要時間考慮申訴人祥達和屋宇署的觀點,押後決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