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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里程收費 未裝機可補繳

【大紀元8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4日電)交通部長毛治國昨天說明國道電子收費門檻已消除,民國102年里程收費將上路;不過,有報導指未裝機者要受罰,毛治國今天澄清,會先通知補繳,逾期未繳才罰。

毛治國指出,遠通公司已決定提供0元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AG,未來所有用路人都可免費申裝,對用路人來說,已消除現在電子收費ETC車上機須付費的門檻,可有效提升ETC利用率,讓國道里程收費在102年上路。

毛治國表示,考慮仍有一定比例用路人因使用高速公路頻率不高,即使eTAG免費,也不會安裝電子收費設備,通行費將採事後補繳,逾期繳納才會開罰。

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說,將來對未裝eTAG的用路人通行費處理原則,一是採事前登記制,即是比照現在遠通電收的全民體驗方案,民眾上路前,先到超商或營運據點辦理登記並預繳適當的儲值通行費後就可上路,收費系統將透過影像捕捉方式扣款,至於儲值通行費額度將參考民眾使用習慣另行訂定。

其次,未裝機或未事前登記的用路人,也是透過影像系統紀錄,依現行做法,先寄通知補繳,用路人收到補繳通知後,在約兩週到20天期限內補繳就可以,但必須負擔約新台幣50元手續費,如果用路人在補繳期限內未繳納,視同逃費,將罰新台幣3000元。

至於政府未來是否可能採取強制裝機或登記才能上路,曾大仁說,必須要社會大多數認同,且立法部門支持,才可能推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