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前總統陳水扁等人被控貪污國務費案,更一審日前判扁貪污部分改判無罪,其他部分判應執行刑2年8月。檢察總長黃世銘今天表示,收到判決書後,仔細研究是否提上訴。
黃世銘指出,等收到判決書後,會仔細審查研究是否上訴,「判得不對,我們一定上訴,判得對,我們就不上訴」。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尚未收到判決書,於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由於最高法院是法律審而非事實審,目前已指派檢察官先開始研究,且若要上訴,將採「一次到位」方式,連同上訴書提交,不採取先提上訴,後補上訴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