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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罪
【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30日電)黃姓男子不滿陳姓女友提分手,去年11月間到陳女住家堵人,扯住陳女頭髮拖行數公尺後,強迫載往公墓談判。板橋地院今天依強制罪,判處黃男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板橋地方法院判決指出,28歲的黃男與陳女曾為男女朋友,黃男不滿陳女提分手,去年11月間飲酒後,騎車前往陳女住處要求談判。
黃男抵達陳女住處時,陳女與她的母親剛返家,黃男氣沖沖地衝向兩人,要求陳女上車「溝通」,陳女不從,黃男憤而勒住她的脖子;陳女的母親見狀出面攔阻,3人發生激烈拉扯,陳女的母親被推倒在地。
判決指出,黃男趁機拉住陳女,強扯她的頭髮拖行數公尺後,強迫陳女坐上機車前座,他則坐後座抱住陳女離去,旋即載往新北市樹林區一處公墓談判。
警方據報前往公墓,發現黃男滿身酒氣,黃男辯稱是酒瓶翻倒在機車上,導致有酒味,員警對黃男進行酒測,酒測值達0.65mg/L。檢方偵辦後,依公共危險、強制罪嫌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法官認定黃男以強暴、脅迫方式,剝奪他人行動自由,依強制罪判處他1年徒刑;酒駕部分依公共危險罪,判處罰金新台幣6萬元,得易服勞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