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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勞委會:照顧假 推動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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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欣憓、陳偉婷台北30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表示,推動有薪的「家庭照顧假」,企業平均一年約需負擔新台幣20億元。她說,少子化已成國安問題,現在是推動的最好時機。

總統馬英九指示勞委會研擬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讓勞工可以擁有可支薪的「家庭照顧假」。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支持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法,讓勞工和公務員一樣,有5天支薪家庭照顧假;但他也說,擔心勞工看得到修法,卻無法享受果實。

蔡煌瑯說,現在是資方市場,勞方是否敢對抗資方,貿然以天災為由請家庭照顧假?這樣修法是否會讓資方把家庭照顧假視為勞方對抗資方的法令?

蔡煌瑯表示,除了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民進黨團將提案修改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明定勞工若因天然災害請假,應給公假,並給工資。

王如玄上午在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記者會上表示,台灣出生率年年下降,成為世界最後一名,少子化問題已經是國安危機,現在是最好推動有薪家庭照顧假的時間點,這也是婦女團體長久以來的期待和希望,她很高興現在可以實踐立法。

對於外界疑慮勞工看得到吃不到,王如玄舉例,當初她在推動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時,資方和勞方團體都反對,但立法通過後,從民國98年5月以來,7萬多人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總共發出60多億元,大、小私人企業都有人申請。

她說,只要是對的事情,政府就是要往前邁進,不能因為擔心看得到吃不到而不推動,重點在於往前走,讓社會有這樣的氛圍,為勞工創造人性、平等、尊嚴的工作職場。

王如玄說,根據統計,父母雙方皆為勞工,家中有15歲以下子女的家庭,全台灣有41.7萬戶,父母其中一人申請有薪家庭照顧假,初估企業單日負擔約為4.78億元,由於法條針對12歲以下的孩童,因此4.78億乘以12/15,約為3.824億元,再乘以一年5天,企業一年負擔不到20億元。

王如玄向企業主喊話,如果大家不生小孩,下一代的勞動力在哪裡?沒有勞工怎麼當老闆?她說,企業的負擔其實是有限的。

王如玄說,勞委將加強勞動檢查,如果雇主拒絕勞工請假,勞工也可以向勞委會申訴。至於是否將65歲以上的長者納入照顧範圍內?以及由企業或是由社會保險負擔?王如玄表示,近期會請專家學者和勞方、資方開會,凝聚共識。

而單親媽媽或單親爸爸是否會被排除適用?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表示,法條中訂有但書,有正當需求者,不在此限。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表示,如果企業營造良好的公司內托嬰環境,負擔沒有想像中那麼大;王如玄表示勞委會也希望加強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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