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房價所得比 為高、桃、竹1倍
【大紀元2011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朱孝貞台北報導)根據主計處最新的家庭收支調查資料推算,全國主要都會區房價所得比再向上飆升,台北市房價所得比最高為13倍,新北市房價所得比為9.1倍,桃園、新竹、高雄地區,房價所得比在6~8倍。
今年最新的房價所得比由信義房屋根據不動產價格e點通的成交行情,與行政院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調查資料算出,其中主要都會區房價全面上揚;但是家庭可支配所得的增長幅度明顯不如房價漲勢,造成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飆高到13倍,比起去年的11.6倍,又向上攀升。
新北市一年的時間房屋平均成交總價從736萬元,上漲至842萬元,2010年房價所得比約在8.2倍左右,預估今年房價所得比可能達到9倍,房價所得比同樣寫下新高,在主要都會區中排名第二高。
反觀大台北以外的區域,今年第1季平均成交總價多落在620~730萬元,房價所得比多落在6~8倍之間,大致還在可接受的範圍之內。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經理蘇啟榮指出,今年大台北以外的都會區,幾乎沒有受到奢侈稅影響,區域自住買氣相當穩定,主要原因仍是房價水準合理,加上失業率明顯改善,自住客購屋意願自然明顯提升。
就統計資料來看,台北市仍是購屋壓力負擔最高的區域,今年Q1的平均成交價格,已經達到1739萬元,房價所得比從去年的11.6倍,大幅攀升至13倍,不難看出購屋負擔的確是越來越重,若薪資所得一般的家庭,則13倍的房價所得比的確是壓力相當沉重,但實務上台北市有不少置產型的買方,他們並不是用薪水所得在購屋,或者是自住首購客戶,通常都有父母協助支付一些頭期款,因而出現房價所得比高、但買氣仍維持穩定的狀況。
新竹市今年房價所得比僅約6倍,新竹縣則是6.6倍。竹科雖然光環不若以往,但仍是社會上相對高所得的族群,因此購買總價600~800萬元的物件,對於竹科雙薪家庭來說,購屋財務負擔可承擔。
至於台中與高雄地區則是受到縣市合併升格影響,拉低平均家庭可支配所得,因而造成房價所得比增加到7.8~7.9倍的狀況,實際上區域自住型產品房價合理,市場上買氣並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