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財長訪中 北京突提審澳籍女華商
【大紀元2011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羅馨妍澳洲墨爾本報導)澳財長斯萬(Wayne Swan)預期下週訪問中國,意圖能吸引更多中國商家投資澳洲。與此同時,中共「安排」提審「非法關押」的澳籍女華商鄒婉玲(Charlotte Chou),試圖給有求於北京的斯萬難堪,但同時也讓這一案件在沉寂了3年之後被澳媒曝光,讓人們一暌中共司法的黑暗。
鄒婉玲曾在廣州經營一所民辦信息技術培訓學院,2009年12月,中共公訴機關以挪用公款罪起訴了她。下週二,鄒婉玲被傳喚出庭,至今﹐她已被非法關押了18個月。雖然按照中國的法律,對可能獲刑10年以上的罪犯,案件調查至審理期間,嫌疑人未經審判最多可被關押9個月。
鄒的家人不知這次開庭究竟是為了甚麼,但已經聘請著名律師陳有西為其辯護。陳律師據信已經到達廣州。
此前﹐澳洲政府已經多次向中方提出對該案的關注,並表示,中共司法部門或許已經違反了自己的法律。一名澳洲外交部的發言人說:「澳洲政府非常擔憂,中共當局在調查案件期間,這名47歲澳籍女士從2009年12月起被關押至今。」因此澳洲政府相信當局在該案上違反了自己制定的司法程序。
據悉﹐澳洲財長將在鄒婉玲案審訊期間訪問廣州。上次在澳洲貿易部長克雷格‧艾默生(Craig Emerson)率百名澳洲商界人士前往北京訪問前夕,廣州當局對易網通公司首席執行官、澳籍人士吳植輝提出了新的指控。
三年兩次被抓 控罪不斷變更
澳媒報導,2008年6月24日,當時一歲大的兒子正在熟睡中,鄒婉玲(Charlotte Chou)卻被警察秘密帶走,至今未歸。據鄒婉玲的家人說,審訊人員不分晝夜地連審了她好幾天,不許她睡覺,也不讓她聯絡律師,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她承認了行賄的罪行。
據鄒婉玲的同情者透露,鄒婉玲的不幸就在於捲入了一場商業糾紛。而她的對手買通了廣州市公安、法院和公訴機關。當局關押鄒婉玲後的六個星期內都禁止她聯絡律師,當時給出的理由是她的案子牽涉到「國家機密」。之後當局根據她的認罪口供,以向稅局官員行賄為由將她定罪。
2009年12月,鄒在監獄裡呆了1年半刑滿釋放,但還沒走出監獄大門就又被扣押了。這一次,公安卻在監獄大門口以全新的控罪——挪用公款罪再一次逮捕了她。在重新逮捕她之前,他們允許鄒給兒子Lincoln打了一個電話。小Lincoln在悉尼由外婆撫養,已經開始學說話了。那是鄒唯一一次聽到兒子的聲音。
當天,去接她的是特地從悉尼飛往廣州的姐姐鄒萍(音譯Zou Ping)。鄒萍回憶說: 「寶寶在電話裡喊著『媽咪、媽咪』,婉玲當時痛哭流淚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然後他們(公安)就把婉玲押進了車裡,開走了。」
在第二次被刑拘期間,鄒婉玲的新控罪不斷變更,現在公訴機關指控鄒的公司曾向一個私人戶頭轉帳3千萬元人民幣。這筆錢據說是為了償還一份個人貸款,轉帳留有清楚的記錄,但警方卻拒絕公開這些文件。
鄒婉玲1987年從廣州移民到悉尼,隨後獲得了澳洲公民身份。Lincoln和他上高中的姐姐都跟著外婆住在悉尼,鄒的另一個兒子在香港讀高中。
悉尼晨鋒報:中共司法黑洞
案件曝光後,悉尼晨鋒報名為「中國司法黑洞」(Black hole of Chinese law)的評論認為,長久以來,廣州是中國對外的門戶,尤其應該在商業事務上是中國走向司法透明的驅動力,但很不幸卻是中國司法體系中最黑暗、最險惡的角落。
評論認為,中共司法在鄒婉玲的案子上尤其顯得無情和不誠實:被迫和幼小的孩子分離,在極度壓力下被迫認罪,無法搜尋為自己辯護的證據,在服刑期滿再次以全新的控罪立即被捕。
文章呼籲澳洲的部長和官員們應該在各種可能的場合提出這個案件,向中方明確表明,如果鄒婉玲不能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得到公平的待遇,正常的商業運作就是一紙空談。
中共當局兩年拘5名澳籍華商
中共當局拘捕澳洲公民引起爭議的案子最早發生在1996年,當時商人彭建東(James Peng)因與前中共領導鄧小平的家族有利益糾紛而被捕。之後就平靜了一段時間,直到2009年7月份胡士泰案又引起了公眾的關注與爭議。
短短兩年間,澳媒就報導了5宗成功澳籍華商在中國莫名踩中司法地雷的案件。其中3起發生在廣州,包括去年11月吳植輝被刑拘、今年3月著名博客主楊恆均短暫「失蹤」以及遭到二次逮捕的鄒婉玲。另外2人是2009年6月份的胡士泰(Stern Hu)和今年初被控為間諜的澳籍商人詹姆士‧孫(James Sun)。
此外﹐迄今為止,在中國被關押的澳籍人士還有18名,被判刑的有20人,但陸克文主掌的外交部拒絕透露這些人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