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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僑學校有懷孕育兒歧視 北市府重罰

【大紀元2011年08月23日訊】(據中廣新聞林麗玉報導)台北市日僑學校兩名老師因為懷孕,學校以「照顧家庭為重」為由,將當事人從正職轉為兼職;另外一名老師則是直接解聘。台北市勞工局接獲申訴後召開性別平等審議會議,認定日僑學校涉嫌歧視,嚴重漠視女性工作平等權益,重罰20萬元。這也是台北市學校因懷孕、育兒歧視遭重罰首例。

台北市勞工局科長黃愛真說,勞工局是在今年4月,接獲台北市日僑學校兩名老師申訴,申訴學校以「懷孕後有育兒需求、應照顧家庭為重」為由,將其中一名老師從正式契約轉為兼職人員、另外一名老師則是被直接拒絕續約,學校還提出日本才有「育嬰留職停薪制度」,臺灣沒有、定期契約人員無法申請等說辭,來拒絕老師,相當離譜,由於學校老師的正式契約屬一年一聘,校方聲稱是老師在職表現不佳,不過勞工局調查之後,發現學校又提不出所謂家長不滿意教學表現的具體證據,而且檢視兩位老師的考績表現一直持平,已經連續續聘了三年,種種證據都顯示轉兼職契約以及不續聘,明顯是和懷孕、育兒等因素有關,北市府重罰20萬元。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說,懷孕歧視一直以來,都是工作職場上重要的問題,2002年公布兩性工作平等法之後,正式有法律規範職場懷孕歧視的規定,至今,懷孕歧視等相關案件仍佔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案件的最大宗,約五成以上。

提醒雖然私立學校教師不適用勞基法,不過只要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條規定,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薪資者,都可以依同法申請產假、陪產假、家庭照顧假以及育嬰留職停薪等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定期契約的勞工也有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權利,台北市日僑學校拒絕的理由於法無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