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8月22日訊】8月17日,鐵道部宣佈,原新聞發言人王勇平「因正常的職務變動」,不再擔任鐵道部發言人,在「級別待遇未變」的情況下,遠赴波蘭華沙轉任鐵路合作組織中方委員。
由國內而國外,對於因主持動車慘案新聞發佈會而飽受指責甚至諷刺嘲弄的王先生來說,不啻為一種解脫,以至於有許多人開始同情起王勇平的「不幸遭遇」來。
毋庸諱言,作為一個人,王勇平可能很優秀,畢竟當了8年新聞發言人,這麼長的時間還在一直幹著,在中國肯定是不多見的。據報導,從2003年「全國首屆新聞發言人培訓班」算起,100多位各部、委、辦的發言人中,僅王勇平等少數幾個人還「堅守崗位」,其他人早就銷聲匿跡了。
儘管王勇平自認為對於7月24日晚的發佈會「問心無愧」,而且「自己沒有說假話和違心的話」。但錯就錯在他「站出來」當了發言人,那樣的場合、那樣的時間、那樣車毀人亡全國人民都迫切需要真相的條件下,他只能是代人受過,捨此別無二途。
可以說,他是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錯誤的環境下,做了看似正確實則錯誤的選擇。這是王勇平作為政府新聞發言人的悲劇所在,是避免不了的不幸。
有人說,王勇平的遭遇是發言人「必須要承受的制度不完善的代價。」這樣的解讀固然不錯,但我們如果仔細剖析,就會發現遠遠不是那麼回事兒。
在中國,究竟甚麼「制度」不完善呢?是法律不完善,還是規章太少?君不見法律規章已經多如牛毛,好像人民一出門就像做賊、就像犯罪一樣,被限制束縛的一塌糊塗,沒有一點自由。不僅如此,除了各種各樣的寫在紙上的法律,各種「明規則」,還有花花綠綠、讓人眼花繚亂應接不暇的各式各樣的「潛規則」!地上地下,明槍暗箭,人想躲也躲不了。「躲貓貓」、「喝水死」、「激情殺人」、「一元勞教」、「敲詐政府」……這都是誰發明的?簡直數也數不清!
從另一方面講,中共這種制度在中華已「運行」90年了,已經是登峰造極了,無以復加了。還準備怎麼完善?完善到甚麼地方?
所以,王勇平的不幸只在於制度本身。你讓他解釋為何事故中要砸車毀車埋車、為何不去救人,讓他告訴高鐵背後的真相(包括相撞),實在是難為了他。他要是一股腦地都給揭示出來,那可真是「奇蹟」了。只是這個所謂的「奇蹟」在中共的統治下,永遠也不會發生。
中共的「新聞發言人」制度,雖然僅有10年不到的時間,但別具「特色」。
(1)服務對像:黨和政府
(2)目的:為政治服務
(3)角色定位:「救火隊員」、「消防隊員」、「傳聲筒」、「收發室」、「堵搶眼」、「遮羞布」、「看門人」、「替罪羊」等;
(4)職業:演員
這個定位,決定了中國的新聞發言人必然擁有以下特點:
1他屬於政府官員的一部份,且一般都有較高的職務級別;
2與媒體之間是領導被領導、灌輸被灌輸的關係,不是溝通與橋樑的關係;
3發言人本身是官話、黨文化話語系統的傳播者;
4只為黨和政府一家「發聲」,沒有為人民、為整個社會的選項;
5由於是演員,只能演戲,故此只注重表演的技巧,演得越逼真、越形象越是好演員,而且大多情況下都扮演反角、丑角。
在這種情況下,本來應該是對外發佈新聞公佈真相的,反而會極力將敏感新聞「消聲」,將真相掩埋。因此,「無可奉告」、「報喜不報憂」、隱瞞搪塞、強詞奪理、圓滑狡辯就成了中國新聞發佈會的一道風景。
而對於像王勇平那樣的新聞發言人來說,不管你水平再高、個人素質再出眾,也只能身不由己言不由衷,泯滅人性,拋卻良知,像「兩麵人」一樣活在矛盾與痛苦之中。至於誠實與否,真實與否,通通都是教科書上的囈語和癡人說夢。
所以,問題的實質不在發言人本身的對與錯。中共的制度就像一個大染缸,誰在裡面都會被污染,只是程度的多寡不同而已。
新聞發言人不為發佈新聞,只為消弭平息輿論,掩蓋真相,發佈謊言,為政府演戲遮羞,這就是中國新聞發佈會及新聞發言人的現狀與宿命。不為人民服務,不為人民發言,我們要它何用?
三十六計,還是脫離為上,讓黨和政府在自己杜撰的「新聞」中自娛自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