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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誘少女賣淫 民團籲加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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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日電)多個民間團體今天表示,暑假期間,有許多賣淫集團利用網路,吸收少女兼職賣淫,再用毒品控制少女。他們呼籲政府修法提高刑責,並建立網路實名制度。

婦女救援基金會、慈懷社會福利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指出,根據他們統計,目前有上百個這樣的集團在網路流竄,大部分集中在台北、台中和高雄3個大城市。

她說,集團幹部稱呼這些少女叫「糖果妹」,「糖果」就是K他命、搖頭丸等管制毒品,少女一旦上癮,就會一直向幹部要毒品,集團就要少女進行性服務來交換,藉此建立控制關係。

慈懷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工員黃淑華說,依據他們輔導的個案,賣淫最年輕的只有國小四年級。她說,很多少女上網不見得是在找援交,但集團分子會在網路上刻意問少女缺不缺錢、再給她們錢、幫她們租房子、給她們毒品,讓她們生活上都必須依賴集團。

民間團體指出,現行「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規範意圖營利而犯下引誘、媒介、容留等,使未滿18歲少年為性交易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他們呼籲應該增加「以毒品或其他相類麻醉迷幻物品利誘、控制」的相關規範,並提高刑責。

他們並呼籲建立「網路實名制」,藉由驗證使用者的身分和年齡,避免少年網路瀏覽過程中,進入某些具有限制級內容的網站,也讓網路上的使用者負起該負的責任。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預防科研究員王麗喬表示,目前各地方警察局以及偵九隊都針對網路犯罪積極查緝;毒品部分,與青少年相關的毒品案件有加分制度,鼓勵警察加強查緝;警政署165專線則正在針對網路犯罪部分,建立網路實名驗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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