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市府開設自行車道被判無效
【大紀元2011年08月18日訊】(大紀元紐約訊)對於市民挑戰新增自行車道合法性的訴案,星期二(8月16日)布碌崙紐約州高等法庭的法官班延(Bert A. Bunyan)裁定居民的提訴時間超出了法定有效期,從而無效而終。
自行車道是彭博市政府青睞的一項市政項目,認為這是有利於社區的環保工程;但也受到一部分市民的反對,稱市政府忽視了汽車司機的要求、並讓行人的風險增加。
遭遇司法挑戰的是市政府在布碌崙展望公園西街(Prospect Park West)設定的自行車道。法官的裁決是市政府和交通局長薩迪克.可汗女士的一項重大勝利。
提訴方是布碌崙兩家聯絡廣泛的公民組織,它們稱紐約交通局選擇性挑選的統計數字、描繪有利於設定自行車道情形從而誇大自行車道的好處、誤導居民。法官的裁決沒有涉及這些指控以及車道的價值,而是判定起訴在技術上超過了允許的反饋期限。
另一方面,提訴方雖然被判起訴無效,但也有一項司法戰上的收穫──法官發現交通局沒有適當遵守信息自由的規則,並被責令向自行車道反對者更詳細解釋、包括提供一些內部統計數字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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