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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司機
【大紀元2011年08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康建紐約編譯報導)紐約州長庫默16日簽署法令,擴大禁止有犯罪記錄者任職校車司機的範圍。
禁止名單裡包括多類性犯罪,包括侵略性性攻擊、向未成年人傳播不雅材料、拉皮條、頑固型性虐待等。總而言之,新增26類重罪的犯罪者將失去任職校車司機的資格,而先前已有32類。
其中某些犯罪種類則永久性的失去就職校車司機的資格,其中包括因車禍致人命、嚴重駕車過失殺人或傳播嫖娼等。
這項法律從提案到立法的過程相對快捷。今年1月紐約學生交通協會的成員、兼安提奧拉中央學區交通主任莫拉卡(David Moraca)致函當地報紙要求改革,該選區的州參議員伯納西奇(John J. Bonacic)在讀到這封信後向參議員提出的相應議案。
和其他意在保護兒童免受侵害的法律不同的是,這一法案不是因為某一具體事件引發、而是因為莫拉卡注意到當地對校車司機背景調查自1986年以來一直沒有更新而投訴後形成的。
新法律將在180天之內生效。州長庫默在聲明中說,所簽署的新法案將為紐約州的學生提供更多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