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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印關務合作協定生效

【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1日專電)台灣、印度7月12日簽署的「關務合作協定」今天正式生效。財政部次長黃定方表示,協定為兩國實質關務合作的基礎,有助促進雙邊貨物、人員往來通關的便捷與安全化。



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翁文祺(左)、印度-台北協會會長羅國棟(右)7月12日在新德里泰姬瑪哈皇宮酒店簽署「關務合作協定」,8月1日正式生效。(中央社)

駐新德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印度-台北協會(India-Taipei Association)7月12日,於新德里泰姬皇宮(Taj Palace)酒店簽署關務合作協定,由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翁文祺、印度-台北協會會長羅國棟(Pradeep Kumar Rawat)代表簽署。

財政部次長黃定方、關政司長王亮,印度財政部次長古吉拉爾(R.S. Gujral)、中央貨物稅暨關稅局局長馬占德(S. Dutt Majumder)見證儀式。

台印關務合作協定今天正式生效,財政部預定下午召開記者會正式說明。

黃定方7月12日在新德里告訴中央社記者,關務合作協定簽署後,有助促進雙邊貨物、人員往來通關便捷化與安全化,為兩國實質關務合作的基礎;更有助科技發展、文化交流、經貿活動進展。

王亮表示,貿易便捷化和邊境管制是海關的兩大任務。先簽署協定再開展實質合作是國際制式做法。他說,關務合作簽涉情資交換,其中包括屬機密的商情資料,須具相關法律基礎。

他進一步指出,世界海關組織倡議海關與海關間兩大合作主軸,包括電腦資訊交換及相互承認優質企業。他說,後者包括進出口商、製造業、報關行、運輸業、承攬業在內等供應鏈相關業者。

優質企業台認證已在台推行2、3年。王亮說,今年底通過認證台灣業者估計有近百家。對業者而言,參與優質企業最大目的在於同時也獲外國承認,「相互承認,通關才會快,簽署協議是合作基礎」。

黃定方指出,有鑑於台印貿易持續增長,「不合作怎麼行」,雙方密切合作,也可減輕雙方的行政負擔。他說,「大家合作把極少數非法找出來,大多數合法業者就可更便利、安全」。



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翁文祺(左)、印度-台北協會會長羅國棟(右)7月12日在新德里泰姬瑪哈皇宮酒店簽署「關務合作協定」,8月1日正式生效。(中央社)



駐新德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印度-台北協會7月12日簽署「關務合作協定」,8月1日正式生效。圖為中華民國駐印度代表翁文祺代表簽署。(中央社)



駐新德里台北經濟文化中心、印度-台北協會7月12日簽署「關務合作協定」,8月1日正式生效。圖為印度-台北協會會長羅國棟代表簽署。(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