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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蝦
【大紀元2011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行政院保會6日公布攖花蝦查核結果。中市建國市場被發現疑似以中型毛蝦俗稱蝦皮取代,並使用紅色六號染色劑染色假冒櫻花蝦出售,而查核也發現散裝食品並未加標示品名及產地。法制局消保官表示,將持續追查來源,對冒牌櫻花蝦,不排除以詐欺罪移送,同時建議消費者不要購買標示不明的食品。
櫻花蝦因價格昂貴,引發不肖業者以其他種類的蝦子冒充賣給消費者,消保會日前會同消保官到中市建國市場、哈漁碼頭及冷凍食品行分別採樣櫻花蝦,並送檢辨識真偽,結果在建國市場錦和食品行發現疑似使用中型毛蝦(俗稱蝦皮)並使用紅色六號染色劑,假冒櫻花蝦出售。
消保官表示,衛生局已追查進貨商銷售來源,並請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1項第7款「攙偽或假冒」處罰外,也對不法製造商以假貨謀取暴利進行瞭解後,不排除以詐欺罪送辦。
法制局長林月棗表示,99年開始實施的散裝食品標示規定,公司或賣場店家販售散裝食品,都需標示「品名」及「原產地」,未依規定,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林月棗強調,消費者可要求商家退貨,消保官也將會同衛生局針對散裝食品進行標示查核,違反者 ,衛生局將當場開罰,也建議消費者對於來路或標示不明之食品千萬不要購買,消費問題可撥打1950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