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雲案 黎耀祥稱未被強迫
【大紀元2011年07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文穎綜合報導)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詐騙案,昨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展開第10日聆訊。陳志雲的秘書楊慧中繼續出庭作供,法庭亦傳召藝人黎耀祥作供。
陳志雲在無線的前秘書楊慧中昨日繼續作供。控方向楊慧中展示一個寫有「外間工作」字樣的文件夾,楊慧中確認,當中有多份文件,顯示陳志雲在08至09年出席多項活動,每次收取酬金3萬元至21萬元不等,涉及商業機構活動,及以「志雲飯局」名義舉辦的活動。她指陳志雲大部份對外工作都是由叢培崑安排,叢培崑的思潮公司開過很多支票給陳志雲,部份是外面接工作的報酬,09年最少收過68萬元。她說,有關文件都由陳志雲交給她存檔。
藝人黎耀祥昨日下午在區域法院作供。控方讀出黎耀祥的書面供詞指,09年參與在奧海城舉行的除夕倒數活動,無線綜藝科與思潮的叢培崑差不多同一時間在09年11月聯絡他,邀請他出席奧海城09年除夕夜活動,並由綜藝科與他商討活動細節安排,無線表明不會支付演出費,黎耀祥認為酬金應由叢培崑的思潮公司支付,最後由他太太與叢培崑商討演出酬金為友情價2萬元。他強調本身是藝員,出席活動是為了賺取酬金,沒有人強迫他演出。叢培崑事後將4封利是,合共2萬元現金交予黎耀祥妻子。
去年2月7日的新書發佈會,陳志雲與叢培崑被指串謀詐騙,無線當日出席活動的藝員隱暪有MABELLE 30萬元贊助費。黎耀祥表示,出席是為了撐場,沒有收取酬勞。
5位女藝人作書面供詞
另外,控方在庭上讀出佘詩曼等5位女藝人的書面供詞,他們都有無線經理人安排對外接工作,價錢由2萬多到5萬元不等。他們表示沒有受過陳志雲的壓力,出席只是為了撐場及增加曝光。由於辯方表示不需要進行盤問,5名女藝人不會在庭上作供或被盤問。
其中佘詩曼表示,活動前一個月,陳志雲透過經理人邀請她出席。她知道沒有酬勞,但活動收益會用作慈善。佘詩曼表示活動沒有酬勞,她不想出席,但由於是陳志雲的關係,加上一直以為是無線的活動,所以答應。而楊怡就表示,陳志雲當面邀請她出席,知道活動收益會用作防止青少年自殺,所以認為沒有酬勞都可以接受。另外,楊思琦表示,目的是為了支持陳志雲,又說出席活動沒有受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