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適:八十歲的回憶(八)
【大紀元2011年07月04日訊】八十歲的回憶(八)
我的天也塌了
我的天也塌了。一九八三年三月八日,我丈夫被抓進了監獄。他原是部隊研究院試制工廠的廠長,轉業來地方,在化工廠擔任廠長,他是市裡選出的一九八二年的五好幹部,也是全省的先進工作者,才過了二個月又說他是罪犯。
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第三次中央委員全體會議提出黨的工作從「以階級鬥爭為綱」轉移到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提出改革和開放,提出國家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允許一部份人先富起來,五年之後的一九八三年,在打擊經濟犯罪運動中,卻說他為工廠批條子賣產品是犯了投機倒把罪,被抓進了監獄。我到省監委去告了狀,投機倒把犯罪必須謀取一千元以上暴利才能立案。我丈夫只是履行廠長職責批條子賣產品,未謀私利,一分錢都沒沾,投機倒把罪名怎麼能成立呢?但是,他們沒有放人卻編造罪行改了說法,說他利用廠長職權批條子賣玻璃,自己謀得了一個價值一千二百元的錄音機還有房子,並為此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判決後,判決書保密,遲遲不下達,阻撓我在上訴期內上訴,使終審判決順利通過。
他們給我丈夫強加罪名,是要給局長的兒子抓個替罪羊,因為局長的兒子倒賣了一些物資掙了些錢,被認為犯了投機倒把罪,判了四年刑。在市委召開的打擊經濟犯罪的會上局長對市委書記說:「我兒子還是孩子、是學生呢。」市委書記回答說:「抓個當權派吧,當權派應當負責。」於是,我丈夫就成了局長兒子犯罪團伙的頭頭。局長兒子三十四歲,已經是做爸爸的成年人,是工作十二年之後,又到外語學院去進修外語的學生。市委書記說抓個當權派,當權派應當負責,只是因為他和局長之間有 「互助合作」的關係,市委書記的女兒和兒子的工作都是局長安排的。
局長兒子倒賣的玻璃是從我丈夫工廠買進的,是我丈夫簽字批准賣給的,但是說我丈夫謀取了一個價值一千二百元的錄音機和房子,就是無中生有了。一九八一年九月末,局長兒子倒賣錄音機的時候,曾向我女兒推薦過一個價值一千二百元的錄音機,那時我女兒在大學英語系學習,他說這個錄音機多麼多麼好,對於學英語多麼多麼合適,並給她留下了,說讓她聽一聽、試一試。女兒問我:「可以買嗎?」,我說:「太貴了,有個便宜的用著就行了」。僅僅過了三、四天,放假後上班第一天,十月三日,我丈夫讓他的司機老劉開車幫他給送回去了。七個月之後,我在「打擊經濟犯罪展覽會」上看到這個錄音機的信息,說被局長兒子倒賣給了鋼鍬廠一位李姓工人。區檢察院竟能又把這個錄音機說成是我丈夫的贓物,這還講理嗎?
關於房子,局長兒子要求我丈夫批給玻璃時,是說過他的關係單位——農村供銷社在市內有積糞人員落腳的房子,可以出讓。當時,市場上甚麼東西都買不到,所以流行以一種買不到的物資交換另一種買不到的物資的買賣方式。我丈夫工廠有玻璃也想換到他們工廠急需的東西。他們工廠的供銷科黃科長得了肺癌,黃太太哭訴說,他全家六口人擠在八平米的房間裡,困難太多。工廠能夠得到這個房子,就可以給黃科長解決他的困難,所以我丈夫同意用玻璃交換他們的房子。到房子兌現的時候,黃科長的房子已經從其他渠道解決了,這個房子就給了廠裡另一個職工王X紳,抓我丈夫的時候,王已經住進去一段時間了。區檢察院和法院為了幫助局長兒子抓替罪羊,卻硬說它是我丈夫謀取的私利。
區政法委書記也是局長的關係網,是局長原在海軍部隊時的老部下,政法委書記到檢察院、法院,關心局長兒子的案子,問一句:「小劉的案子怎麼樣了?」,下面的司法幹部就找到了辦案方向,就可以不顧事實胡編亂造了。
他們還說我丈夫未謀私利也是犯罪,因為他批條子,沒經黨委討論就是犯法。可是,工廠的生產、銷售不就是廠長職權範圍內的事情嗎?為甚麼要黨委討論?再說,我丈夫廠裡的玻璃不是國家計劃生產物資,而是他們自己到玻璃廠帶料加工生產的,原料是發大水造成積壓的純鹼,是化工局攤派給廠,廠裡生產又用不上的東西。這種國家計劃外生產的、不是國家統一銷售的物資,廠長負責銷售有甚麼錯呢?
我為丈夫申訴的材料,送給了律師,律師為我們做了無罪辯護,也送到了市裡一切能夠送到的部門:政法委、司法局、市法院、檢察院等等。我還請大學的同事——民主黨派的朋友在人大常委會、政協常委會上也幫助我,我還去區法院面對面的交談,談到計劃內和計劃外等政策問題時,他們卻說:「我們不管那些。」我問:「政策和策略不是黨的生命嗎?不要黨的生命啦?」他們竟發了火。
我做這一切是盼望他們把人放回來,但是他們不講道理,不但不放我丈夫還要把我也抓進去。有一天,一位親戚緊張的跑來找我說,有人讓他轉告我:「趕快停止一切打官司的活動。」他說:「他們正在找機會要抓我。」還說:「現在有特殊情況,可以不報批就抓人。」這時,我身體已經很差,不能吃不能睡,只剩了一口打官司的氣兒 。聽到這消息後,神經更緊張,在家不敢開燈,出門不敢等車,有一次上錯車找不到家了,孩子只好請假回家全天陪我。
幾天後我離開家走了,我去了T城。老天幫我,在T城經過一系列磨難後,我終於找到了機會,把申訴材料送到了中央書記處書記胡啟立手裡,得到了胡耀邦總書記的關注。
十二月二十九日,過年了,我心裏卻沒有年,大清早起來,就出去奔走。因為有一位朋友告訴我說,「中央檢查團來了,趕快去聯繫,千萬別錯過。」, 沒想到,就是那個早上,我聽到了我丈夫已經被送回來了的消息,在我原來的住處,現在我女兒的家。我急急忙忙跑了過去,真的呀,我丈夫真的回來了。大胖子變成了小瘦子,坐在那兒吃麵條呢!他告訴我說,清早,他正在洗冷水浴的時候,看守急不可待的進洗澡間去叫他趕快穿衣服回家。說把東西全帶走,手續來不及辦了,過完年你愛人來補辦吧。而且是用吉普車給送回家來的。
九個月零十天,二百八十天的監獄坐完了,為黨工作的歷程也走完了。因為共產黨永遠偉大、光榮、正確,無產階級專政永遠都不會錯。問題都是我丈夫的,只是官老爺們開恩才免於刑事處分。我丈夫無法繼續工作,只好提前退休了。一個忠誠於共產黨的優秀(剛剛受過省和市的獎勵的)幹部,就這樣不清不楚地,被迫提前退休了。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