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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帶看費 房仲公會:沒道理

【大紀元7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4日電)買豪宅,先付費才能看房?對於台北市部分豪宅社區管理委員會向房仲業者收「帶看費」,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今天表示不滿,並質疑管委會收費有違法之嫌。

據房仲業者指出,社區管委會向房仲業收取進入社區看屋費用已有一段時間,早期象徵性收取新台幣50元至100元清潔費。

業者表示,最近豪宅話題正夯,豪宅社區收「帶看費」水漲船高,不管有沒有成交,看1次管委會就要收500元至1000元,有的社區還規定每次只能看30分鐘,業者大感吃不消。

台北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黃鵬 (言希) 指出,管委會收帶看費通常是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授權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但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並沒有規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可以決議向進入看屋的房仲業者收費。

房仲公會指出,房仲業者過去是為了順利賣屋,才忍痛付帶看費。房仲與委賣方只是委任關係,必要費用支出應該由委任人支付,管委會向房仲業者收帶看費是搞錯對象。

房仲公會分析,若要收費,管委會應該向委賣的社區住戶收費;但住戶已按時繳交管理費,除非管委會與住戶另有約定,否則管委會也不應該向賣房子的住戶額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