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小車後座繫安全帶 8/1起實施
【大紀元2011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灣綜合報導)8月1日起,小型車後座乘客必須繫安全帶,否則駕駛人有可能因觸法而遭罰款,市區一般道路罰鍰1,500元;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則會被罰至3,000-6,000元不等的罰鍰。如果計程車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沒有繫安全帶,則處罰乘客;4-12歲兒童搭計程車可例外免繫。
交通部表示,初期採取勸導方式,明年2月1日起正式取締。而12歲以下兒童加裝輔助座墊,宣導期延至一年,從明年8月1日開罰,家長應有足夠時間選擇適合兒童身高體型,避免安全帶勒頸的座墊。
另外,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車輛如果閃示警號,其他車輛駕駛人如果不避讓,則會遭處吊扣駕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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