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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育風險補償 綠委批假保障

【大紀元7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8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淑英今天表示,行政院衛生署日前提出生育事故救濟計畫,獎勵醫院以和解處理生產糾紛,等同拿人民納稅錢補助醫院和解金,婦女權益未受保障。

黃淑英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她與婦女團體推動的生育風險補償基金,考量婦女生產有一定風險,且生育不僅是個人及家庭的事,也攸關國家,因此主張婦女生產風險應由國家承擔,若生產發生重大事故,由國家設立基金補償。

她說,但衛生署提出「獎勵醫療機構辦理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內容荒腔走板,若醫院與產婦達成和解,政府將給醫院獎勵金,最高新台幣200萬元,等同變相補助醫院和解金;且醫院有疏失,僅給予行政懲處,沒有代位求償機制,等同拿人民納稅錢補貼醫院。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醫院願意與產婦和解,通常都是醫院承認過失,衛生署卻拿錢補助有過失的醫院;若醫院不願與產婦和解,產婦與家屬只能自認倒楣,或經漫長訴訟才能獲賠,對產婦權益極為不公。

黃淑英表示,總統馬英九2008年提出編列生育風險處理預算的政見,衛生署在選舉前半年急就章推出政策,她希望能停止試辦計畫,給婦女真正有保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