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擅移護欄鬧人命 農夫敗訴判賠

【字號】    
   標籤: tags: ,

【大紀元7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6日電)高雄1名黃姓農民擅自移除水泥護欄,卻鬧出人命,高雄市鳥松區公所國賠被害家屬新台幣195萬元後,轉向黃姓農民追償,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判處黃敗訴,應賠償147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被告為利於耕田,擅自移除位於原高雄縣鳥松鄉大同路旁的警示水泥護欄;夏姓被害人於民國96年6月12日騎機車經過當地時,因適逢大雨,加上淹水超出路面,且原設有警示水泥護欄遭移除2塊,導致護欄處呈缺口,被害人連人帶車被沖到農田中溺斃。

判決書表示,被害人家屬認為管理護欄的鳥松區公所有缺失提起國賠,經最高法院判決賠償195萬元確定後,鳥松區公所認為被害人遭大水沖走死亡,是因被告移除護欄造成意外事件,因而向被告追償。

判決書說,鳥松區公所在管理上有缺失,但整起意外事故被告也應負責任,判處應賠償鳥松區公所147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