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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點菸釀災 男未勸阻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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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4日電)台北市吳姓男子與陳姓男子酒後投宿飯店,陳因不慎濺灑甲苯溶劑在床,且抽菸引燃床墊,致逃跑時墜樓亡。法院認定吳未盡防止義務,依過失致死等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判決,台北市萬華區1家飯店去年7月間發生火警,當時48歲吳姓男子與陳姓男子相約到小吃店飲酒後,兩人喝得醉茫茫投宿飯店續攤喝酒,並攜帶2瓶甲苯溶劑放置於房間內。

凌晨時,酩酊大醉的陳男誤認甲苯溶劑為酒類,取出時不慎將溶劑潑灑在床上,之後拿出打火機點菸,不料火花引燃潑灑在床的溶劑,導致火勢延燒床單、窗簾、牆面等處。兩人倉皇逃跑,陳男因跑錯方向,攀爬窗台時不慎墜樓而死。

法院審理,吳男稱案發起火當時,他人在房間廁所內,出來後房間已經著火,他並未點火,對起火的原因也不知情;此外,陳男因誤認溶劑是酒,自行打開潑灑到床上才會釀禍,吳男堅稱未涉及燒毀建築物與過失致死等犯行。

法官從警詢筆錄中發現,吳男在起火前曾看到陳男把溶劑潑灑出來,卻未提高警覺告訴陳男香菸在桌上,因此認定吳男未盡防止義務,導致陳男以打火機引火釀災而死。但法官考量死者家屬已原諒他,依過失致死等罪判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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