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邊 :賴昌星「回流」後的N種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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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7月23日訊】著名逃犯賴昌星這次看來兇多吉少了。加拿大最高法院昨晚(21日)下達了遣返令。也就是說,如果不出現戲劇性的結果,老賴從下週起就要被「回流」了。老賴這一呆就是12年,他也不把自己當外人,估計是文革時候老毛頭子的《論持久戰》學得好,上加拿大活學活用來了。

其實,賴昌星現在回去有點添亂,過去有一種說法,如果賴回去,中共高層至少有兩個政治局以上高官都要中風偏癱。因為團派勢力等著看習近平賈慶林等江派人系的笑話。現在看來,這種論斷似乎過於玄乎。不錯,賴昌星確實是中共權力鬥爭的一個棋子,至少這個角色現在還沒有改變。但經過12年的風吹雨打,賴身上的油彩早就脫落殆盡。過去,老賴是個冤魂,回去就可能被滅口。後來變成肥肉,很多中南海裡混的人想扒拉一口。如今,我看也就是根雞肋。如果,加拿大法院慢一拍,這次沒盯得緊,讓老賴繼續逍遙法外,說不定等習近平上位後,不讓這個老滑頭回去也難講。

其實,大陸這次在賴的問題上節奏要緩慢很多。比如開放媒體採訪賴案就是最鮮明的不同。央視的記者甚至說,加拿大的司法是獨立的,無法影響判決結果。言下之意,假定賴昌星還是繼續賴著,大家要有思想準備。哪知道,人算不如法算,賴昌星這次沒能如前幾次那麼僥倖了。

只是賴昌星遣返爆發的時機太敏感,賴昌星的「回流」牽動著從福建到中南海高層的眾多政壇人物的敏感神經,賴昌星這一去,有人歡喜有人憂,好在老賴在江湖混了這麼多年,想必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他也只好自求多福吧。

加拿大堅持司法程序正義,長期容留外國嫌犯,確有毛病,但不是針對中國。賴昌星遣返案折射出兩種制度或者兩種文化的不同。前段時期我在大陸,很多人奇怪加國為甚麼要收留這樣一個無賴,甚至不惜揹負「犯罪者天堂」的惡名聲。現在我們知道,加國表面上保護的是一個來自其它國家的逃犯,實際上保護的是它千辛萬苦得來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國政府急不起來。

老賴能得以賴下來12年,第一要感謝中國政府,沒有大陸司法傳說中的黑箱操作,老賴墳頭上的草都長得半人高了。二要感謝加拿大司法程序的複雜和漫長令老賴有溫哥華是「世界最適合賴皮居住地方」之感。第三要感謝他自己。要不是他不顧血本請了個懂行的律師,要不是他低調配合,嫻熟運用媒體。他還能撐到現在?

通過賴案,我們終於知道當下中國所最欠缺的是甚麼,顯然不是幾萬億的外匯存底,不是每年兩位數的發展速度,不是鱗次櫛比的高樓大廈和車水馬龍的繁華都市,甚至也不是今天買美國債券明天救歐洲經濟的牛皮勁兒,而是契約責任、規則意識、誠信體系、法律環境,這是大陸邁不過去的坎,也是纏繞國人內心的結。

不錯,中國政府已經給賴昌星發了免死牌。大家好奇的是中國政府的承諾究竟有多少可信度。以往的這類教訓比較多,那麼這次老賴回去是不是老命可保?據說他的兄長就是在監獄裡莫名其妙丟了性命的。

我的觀察是,近期問題不是太大。關鍵是看賴昌星本人的表現。賴昌星回去如果像在加拿大一樣,敏感人物不碰、關鍵事情不提、爭議問題不揭,我想基本上想多活幾年不難。難就難在他會落在哪一派人手裡,以及他如何應付可能因他而引發的新的權力爭鬥。老賴的安危始終還是個問題。

在中國大陸,牢裡的犯人死法很多,躲貓貓死、老鷹抓小雞死、食物中毒死、物體下墜死、過勞死、心力衰竭死。老賴從回國的第一天開始,腦袋就不長在自己身上了,他成了一個道具,也成了真正的未決犯。死不死人,仙人也不敢打包票。

這個死,那個死,對老賴來說,最難的就是生不如死。

(責任編輯:童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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