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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

「臉書」在澳洲或許只允許成年人登入?

【大紀元2011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江波澳洲編譯報導)7月22日,澳洲各省、各行政區的司法廳以及聯邦司法部在一個聯合會議上討論家長查看孩子在臉書(FaceBook)賬戶內容的建議。該會議還將檢查18+臉書的年齡限制問題。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這個建議最早由南澳的「家庭第一」黨議員胡德(Dennis Hood)提出,其後得到南澳司法廳廳長勞歐(John Rau)的大力提倡。勞歐認為,幫助家長監督孩子在臉書上的活動有助於保護孩子免受在線歹徒的侵犯,對孩子觀看成人影視也可以加以限制。困難在於,使用現行臉書版本的使用條件之一是用戶至少要滿13歲。但對此並無證據,而且孩子常常撒謊以便登入臉書。

聯邦司法部部長麥克萊倫(Robert McClelland)證實,在週五的會議上澳洲司法廳長們將考慮如何設定年齡證據,甚至考慮把年齡提高到18歲。這和臉書建創者左克博克(Mark Zuckerberg)的初衷格格不入。左克博克甚至宣稱要去掉13歲的最低年齡限制。勞歐說:「各種軟件通常核實年齡。我無法理解為甚麼臉書竟然沒有這種智慧來核實年齡- – 如果大家都希望設立這個方式的話。」他還說:「我想,公眾必須懂得,雖然他們是在虛擬世界中活動,也就是在互聯網上,但這絕不意味著對各種行為就不需要任何限制、規則或標準。到底如何設立和應用這些限制和規則,那就是我們需要討論的。」

不過,這個建議遭到維省最早的警方虛擬空間安全官員,現任網絡安全諮詢員麥克利恩(Susan McLean)女士的反對。她稱這個建議「不過顯示了『知識貧乏』,對互聯網到底是怎麼回事一無所知。」 她說:「這絕不是臉書有甚麼問題,不是它的過錯。你不能為家長的愚蠢或方法錯誤或類似的問題而立法。初衷當然不錯,但是這辦不到。而且這樣做會讓孩子失去對你的信任。而這正是你要設法和孩子建立起來的。」

儘管提出了這個建議,但考慮到臉書是一個基於美國的公司,目前還不清楚澳洲司法當局將如何運用他們的規章制度。勞歐說改變登入臉書的規則將需和臉書軟件的設計者合作。聯邦政府將必須行使其與他們聯繫的權力。麥克萊倫說勞歐的任務就是設計出落實這些新規則的機制。勞歐指出,有些家長在表示他們的擔憂時說,孩子正為他們自己樹立的形象對他們的前途有害。

麥克萊倫說勞歐的這個觀點是非常正確的。他說:「我想,所有的司法部長都認為這應該當作是一個法律的問題來提出。而且勞歐已經把它提出來了。他將擔負起這個任務,設計出一些解決方法。」他說:「把澳洲的司法擴展到海外還真是一個挑戰。當然,那決不是說稍許作些討論會徒勞無益。但願我們能夠想出幾個選擇。」當被問到是否這個問題只需讓家長和孩子一起坐下來討論討論,而不必立法時,麥克萊倫同意,那將是最理想的方式。他說:「但話是這樣說,我有四個孩子。我們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都願意互相採納各方意見的。因此我能理解為甚麼有的家長會提出這個問題。」 不過,麥克萊倫指出這些建議是無法落實的。

麥克利恩也說:「假定說我們立了法,說家長有權登入孩子的臉書賬戶。但是我又如何來證明我是你的媽媽呢?這完全做不到。因為在互聯網上決沒有任何東西可以讓你來驗證他人的年齡和身份。因此這就是首先做不到的地方。再說,美國公司決無必要來遵從澳洲的法律。第三,精通網絡技術的孩子會建立兩套賬戶 — 一個是媽媽可以看到的,還有一個是我可以為所欲為的。」

澳洲電子前沿(Electronic Frontiers Australia)是一個互聯網在線用戶的遊說團體。該團體的發言人考林斯(Stephen Collins)同意麥克萊倫的觀點:任何限制都是難以實現的。他說:「我們當然傾向採取社會和教育的方式,即教導他們學會尊重他人隱私,讓他們容易實施。還要教育他們學會能被別人接受的行為舉止。舉例來說,為甚麼在網上的行為就要和我們在現實中世界不同呢?」「同樣的,給家長登入孩子臉書賬戶的權利(就像要看16-18歲孩子的醫療檔案一樣。),那比起現行的法律更完美,但這似乎過於嚴厲。」目前他們正在徵求臉書用戶對家長登入孩子賬戶的評論。澳洲現在的臉書用戶已達1千萬,幾乎是澳洲人口的一半。

在週五的會議上,與會的司法部長們還討論了是否要對R級影視遊戲設立18歲的年齡限制的問題。雖然聯邦政府一直對此大聲呼籲作出改變,但卻難以說服一些省的有關部門。這些部門的擔憂是一旦立法後,極端暴力和性的影視遊戲將氾濫於市場。同時,正被捲入竊聽醜聞的英國新聞集團公司(News Corporation)事件也給澳洲提出了隱私法定權利這個議事日程。該議題也會在會上討論。會上討論的還包括有一些禁止公開的法律文件被在網上公開的問題。勞歐指出,很明顯,社會網站只會起到破壞禁止媒體刊登法庭案子的法庭命令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