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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海外追稅 專家提供資訊

【大紀元2011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袁玫艾爾蒙地市報導)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16日於洛僑中心舉辦第二次台美稅務專題演講。會長施啟祥表示,此次主要針對臺灣近年追稅、遺產稅與贈與稅大幅度修正作說明,並就美國在8月31日截止的第二次自首方案及最新海外追稅發展近況作專題報告。

  

施啟祥表示,北美華人會計師協會8位會計師於5月底返台參加了「2011年僑商會計師稅務研習會」與全球各地共25 位執業會計師齊聚一堂,共同研習臺灣近幾年的新稅法。中華民國政府最近幾年在財政及稅法上做了不少改革,不但在遺產稅與贈與稅上做了大幅度的修正外,對於回台投資與置產申請也有所簡化。

  

施啟祥解說,臺灣對海外個人所得稅課稅適用對像,是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但在課稅年度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

  

同時有4項課稅要件,海外所得超過100萬元新台幣以上、基本所得超過600萬元台幣以上、基本稅額大於一般所得稅額、基本稅額減一般所得稅額的差額大於海外已繳納稅額扣抵金額。

  

創會會長林清吉表示,2011年推出的「第二次海外帳戶自首計畫」(OVDI), 罰款增加到25%,將於8月31日截止,之後美方要求的海外帳戶揭露(FBAR)將開始實施,因此在美納稅居民必需申報所有海外帳戶及資產。除了銀行帳戶之外,還需申報如金融帳戶和擁有簽名權等帳戶,因所剩時日只有一個多月,建議有所擔心疑問者,需找專業會計師詢問,作全盤規劃考量,以避免不必要的罰鍰或 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