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批港警務處長不認錯拘記者
【大紀元2011年07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早前一再否認拘捕新唐人實習記者的香港警務處長,星期四(7月14日)終於改變口風,聲稱被拘記者從事非法活動沒有特權。國際記者聯會和香港記者協會批評其不肯承認錯誤拘捕記者。
公民黨和民協到香港警務處長曾偉雄出席九龍城區會議現場,抗議警方濫用暴力打壓示威活動並無理拘捕記者。
曾偉雄在會後會見記者時,遭新唐人記者追問為何無理拘捕實習記者,他一改之前再三否認拘捕記者的態度,強調有關人士進行所謂的非法活動,並指事件在社會廣泛報導不利警方調查工作。
團體到場抗議警方濫用暴力打壓示威活動並無理拘捕記者。(攝影:潘在殊/大紀元)
新唐人記者問:「曾生,我們的記者都在現場採訪,為何是示威者呢?」警務處處長曾偉雄說:「如果有關人士若認為被警方錯誤拘捕,我想請她在調查過程向我們提出。如果一方面採取不合作態度,另一方面透過公共媒體提出指控,對於調查事件完全無幫助。」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麥燕庭認為曾偉雄態度雖有轉變,但批評他仍不肯承認錯誤拘捕記者,「作為一個被捕人,她現在取保後查的階段,她有甚麼途徑可以讓她反映呢?她除了在12月你們叫她回去可以講之外,我不知道有甚麼機制中間可以講,除了大家將事件拿到法庭講。」她質疑警方為何不主動聯絡受害者調查清楚,「現在很明顯有兩種不同的說法。如果警察是真正盡責的話,他都應該有責任去瞭解清楚。」
麥燕庭強調社會廣泛報導有其好處,「我覺得廣泛報導可以令到大家更加認真去處理件事,找到真相。如果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還他一個公道,這才是社會關注的好處。」
她並回應曾偉雄指記者沒有特權,強調現場採訪是記者的天職,「警察的通例亦有表明要協助新聞工作者採訪。即他亦認同記者有需要在現場進行採訪。但現在很明顯警方拘捕了新唐人一個實習記者,而我注意到,警方在這件事上的講法都是有轉變。由最初說,他們只是拘捕一些坐在地上的人。到後來講他們無拉一個工作中的記者。」
國際記者聯會香港和中國區代表胡麗雲也不滿曾偉雄的說辭。「我們都很希望香港警務署署長他真要明白或重新理解言論自由表達自由,香港的核心價值在於甚麼。引致到整個調查過程似乎,我們得到的信息應該是警方不配合。而不是記者不配合。」
胡麗雲再次要求警方做出澄清,「如果這位記者,她在拍攝,在錄影時,都等同一個非法的行為時,等同一個示威者時,為何只選擇拘捕這位記者,而不是將當場其他所有記者都拘捕呢?我相信我們真的很需要警務署署長作一個很清晰的交代。究竟是一回怎樣的事。」她強調受害記者之前透過記者會講述經歷是很合理的方式,「今次這位記者用一個記者會的模式透過四個國際組織去支持,去在一個記者會去講述她自己的經歷時,我看不出這樣做會阻礙香港警方的調查過程。亦不明白這樣做是有問題的做法。」她續說,「當一個人她真的發現到自己遭遇到一個不公平的對待時,她有權,她有自己去選擇用一個甚麼方式去陳述,講她自己的遭遇。」
記協表示將在週五和警方會晤,要求警方就七一清場行動做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