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點頭 買APP七天內可退費
協調一個月定案 台灣創全球首
【大紀元2011年07月14日訊】(據台視新聞報導)全世界首例!台灣的消費者獲得的保障!!蘋果電腦同意,現在開始只要是下載蘋果付費軟體,台灣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不滿意就可以退費,不過別的國家並沒有這項規定,這次是經過北市府一個多月的協調,蘋果才同意修正定型化契約,之前google 因為不同意台北市政府七天鑑賞期的要求 遭重罰一百萬, 現在就看谷歌會不會跟進!
使用手機上網購買付費軟體,下載了就不能退費,就算買到瑕疵品也求助無門,蘋果零鑑賞期規定,台北市政府盯上要求限期改善,一個月後,蘋果終於讓步,只要在蘋果APP下載的付費軟體,台灣消費者有七天鑑賞期,不喜歡,七天內都能全額退費。民眾反應兩極,但卻是台北市政府和蘋果打的第一場勝仗,蘋果在網路上,公開定型化契約,跟以前比一比就知道,過去蘋果只提供「有條件」退費,軟體有瑕疵才能退,還得填寫理由,申訴機制複雜,現在改成「無條件」退費,只要進入itues,把軟體備份都刪除,itues就會退還所有款項七天鑑賞期條款,台灣獨有,蘋果善意回應,至於google軟體,如果提不出鑑賞期來符合台灣法律,法規會不排除再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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