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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毒
【大紀元2011年07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詹亦菱台灣花蓮報導〉花蓮縣政府為確保民眾飲食健康,降低市場無謂的恐慌,特別動員大量稽查及衛生局所人力,進行全國獨創的無塑毒認證審查及標章核發,針對販售衛生署指定五大類飲食商品業者,已核發1,528張『無塑毒告示』標章。
縣長傅崐萁表示,為確保消費者安全及維護合法業者權益。花蓮縣衛生局長徐祥明率領上百位衛生局同仁及志工投入塑毒防制工作,進行源頭阻斷,含毒產品絕對禁止進花蓮,此外針對銷售端五大類食品行業做稽查。
為了維護合法業者權益,花蓮縣首創『無塑毒告示』標章之審查及核發。花蓮縣衛生局與各餐飲、烘焙、食品公會及業者合作,派稽查人員實地查核,並要求業者發簽署『具結書』,核發『無塑毒告示』。徐局長表示,這套食品安全審查機制,既可落實法令規範,又能提升業者的自律。
花蓮業者指出,塑化劑風暴對國內食品產業已造成相當大衝擊,而『無塑毒告示』之張貼確實有助降低民眾焦慮心情及提升消費信心,未來將進一步參與衛生局推動的GHP優良衛生食品業之各項認證,確保消費者更安全的飲食。
徐局長特別提醒,民眾購買食品應選擇貼有無塑毒標章之店家。如果還有業者未取得認證標章,應儘速備妥商品安全證明,向花蓮縣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申請查核及發給無塑毒標章。
一經查獲違法行為,衛生局必定處以重罰。花蓮縣衛生局也將塑化劑查核工作列為常規工作,如有違法情事,罰鍰三十萬元,可能涉及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等。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營業或工廠登記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