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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
【大紀元7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12日電)民主進步黨立委林岱樺今天召開公聽會,參加的營建廢棄物清除者不滿土石資源回收場兼營營建廢棄物分類、清運及貯存,林岱樺希望市府規劃開設營建廢棄物分類機構嘉惠清運業者。
林岱樺在高市鳳山區公所召開「高雄地區營建廢棄物處理現況與管理體制檢討」公聽會,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法務部、營建署、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高雄地檢署及數十名營建廢棄物清除業者參加。
高雄地區營建廢棄物清除業者400多家,屬於小型企業,且大都擁有小型廢物分類、貯存場,這些場地都是設在農地上的違建。高雄地檢署及環保警察隊最近嚴厲查緝後移送法辦,引發業者恐慌,向林岱樺陳情,請求協助解決問題。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營建廢棄物應在生產源分類後清運,小本經營的清運業者為爭取客源,在生產源未分類就承攬清除,運回自己的場地分類後,再運到最終的土資場或焚化爐處理。
雖然清除業者可申請分類及貯存場所,但土地取得不易,地目變更也耗時,幾乎所有清除業者只擁有以小塊農地改變的違規分類及貯存場所。
劉姓業者表示,他清運的營建廢棄物運回小港區自己的場所分類時被查獲,卡車、怪手及山貓都被查扣。
很多業者抱怨縣市合併後,檢警稽查違規營建廢棄物分類場較未合併前認真,讓他們無以為生;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文哲表示,地檢署只要接獲檢舉就一定要稽查,否則就涉及瀆職。
高雄地區11家土資場申請核可,兼營營建廢棄物分類及貯存場,一貫作業處理營建廢棄物。林岱樺原本希望清除者可委託土資場分類後再清運。
但業者指出,依法營建廢棄物由政府核准的單位分類後,再交由清除業者運交合法單位處理,如委由土資場分類後就由自己清運,那會交給他們這些小型清除業者清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