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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9日訊】(據中廣新聞程平報導)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學生若用「娘砲」等有性霸凌意含的字眼罵人,最嚴重可能會遭到退學。不過大法官被提名人羅昌發及湯德宗,今天在立院接受資格審查答覆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質詢時都認為,這樣的修法可能過於嚴苛,甚至有違反憲法保障受教權及言論自由的疑慮。
羅昌發說,退學與受教權會有所衝突,因此他認為,要處理言語性霸凌的問題,儘量不要用到退學的方式。
湯德宗也說,憲法中有保障國民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因此退學會侵害憲法上的權利,而且因為學生說錯話就要被退學,就立法而言可能過於嚴苛,也會在言論自由上引發爭議。
不過郭素春反問,這是否代表修法方向有誤,湯德宗則強調自己只是表示抽象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