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母親的控訴
【大紀元2011年06月07日訊】我叫王紹平,家住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馬坨店鄉,我兒周向陽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判冤獄九年,關押在天津市港北監獄。期間遭受了高壓電棍電擊、毆打、澆涼水、「獨居地錨」等種種酷刑折磨,幾次出現生命垂危急救。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港北監獄通知讓把我兒保外就醫接回家。可向陽身體還沒恢復,二零一一年三月五日,我兒在家遭綁架,被港北監獄「收監」。目前身體非常瘦弱,小腹處有腫塊,出現胸痛、尿血等症狀。我兒自被抓之日起一直絕食抗議,到現在近一百天了,僅靠灌食和輸液維持,生命沒有保障。
當時本想針對我兒在監獄遭受酷刑造成的身體傷害,提起控告,因為兒子已回家,想調養一段時間再說。可是兒子身體剛剛恢復有些起色,新婚的兒子兒媳日子剛剛穩定,卻又被野蠻抄家、毒打,關到港北監獄,現在生死難料。這次一定要替兒子討回公道,將港北監獄的作惡者繩之以法。
王紹平被酷刑迫害的兒子周向陽(明慧網)
我兒保外就醫回老家的時候是他的姐夫抱到車上的,身體極度虛弱,臉色蒼白,體重只有七十八斤,原來一米七五又高又壯的小伙瘦得完全脫了像,牙齒全都是黑色的,說話聲音很小,胃萎縮了,只能吃一些流食,耳朵後面、手上、腿上都有高壓電棍電擊過留下的傷疤,走路很緩慢。
兒子向我講述了他在港北監獄曾經遭受的「獨居地錨」酷刑折磨。「獨居」是港北監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小號,長三米,寬一米,高約一米六,沒有窗戶,陰暗潮濕。地上一側二米長的地方鋪著高約二、三十釐米的木板。被強制仰躺在木板上面,兩個胳膊成「V」字形向外張開,手反銬在地環上,膝蓋以下小腿部位和腳懸在水泥地上,墜著腳鐐,腳鐐是鎖在地上的。手銬和腳鐐沒有任何活動的余度。每天這樣被「錨」二十四小時,時間長了腰、胳膊疼的受不了,著力點的腳後跟都硌爛了,而且是長時間持續的,這種痛苦遠遠超過高壓電棍電擊造成的傷害。
兒子曾對我訴說監獄中的情況:「三個犯人看著我,一個坐在我頭上的地方,用力踩著我的手,我的頭在他們胯下兩腿之間,本身就帶有侮辱性質;另外一、兩個刑事犯坐在我腳下的地方,不停地給我唸誣蔑法輪大法的文章,不時的打罵、侮辱。甚至有的犯人威脅說要弄死我,使勁壓我的腿,因為小腿一半是懸空的,劇痛難忍。每天他們還以幫我活動筋骨為名,把我從‘地錨’上拽下來使勁撅我的腰、腿、胳膊等各個關節,疼的鑽心。隊長宋學森在‘獨居’外面聽著,如果裏面沒動靜,就對他們說:‘你還想不想幹了?想不想減刑了?不想幹就出去。’哪個刑事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如果不能讓獄警滿意,就會受到調換或扣罰分數的處理,出去回到監室受警察和其他犯人的折騰,甚麼髒活重活都得幹。所以犯人在這樣的壓力與減刑的誘惑下,不停的想方設法折磨我。使我的承受能力幾乎到了極限。」
「地錨」酷刑是港北監獄非常普遍的酷刑方式,被推廣到天津各個監獄。周向陽從「地錨」上下來的時候,腰一直沒有直起來,彎了好幾個月。
我兒周向陽,性格溫和、為人忠厚、從不和人爭鬥,挨別人欺負時不抱怨。上學時成績優秀,從不讓大人操心。小學到大學一路順風,畢業於中國北方交通大學,九八年單位培養讀天津大學,擁有建築工管專業和經濟投資專業雙學歷,第一批獲得全國造價工程師資格。在天津鐵道部第三勘測設計院工作的幾年時間裏,他憑著自己的勤勞與努力,為鐵三院工經處承接的許多預算工程項目做出了傑出貢獻,二十六歲就已經成為工程師。我兒子修煉法輪功後,工作更加兢兢業業,從不借助工作之便收受好處,對於別人私下裏給的紅包,向陽從來沒要過。得到領導同事和客戶的好評。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優秀青年,卻因為信仰真善忍而被非法勞教一年加期一年,而後又被非法判刑九年。
我始終想不明白,我的善良、又有出息的兒子,為甚麼屢遭迫害,幾次險些喪命。一想到零九年從港北監獄出來時我兒奄奄一息的樣子,我的心裏就像刀扎一樣難受,禁不住淚水直流。我兒現在的身體狀況又和那會兒接近了,可監獄還不放人,難道非得等到只剩一口氣才讓接人嗎?
其實,作為獄方,在我兒身體未恢復就重新收監,是有責任的,要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聽說有個叫朱文華的被港北監獄活活打死了;還聽律師說,佳木斯的監獄有三個煉法輪功的,插管灌食時插氣管裏給相繼灌死了。我兒子的生命也在危險之中。而且每次會見,監獄都百般刁難,為見兒子一面,我曾經無奈穿上喊冤的馬甲,在監獄門外守了大半天,連急帶氣暈倒在監獄的大門口,才爭取到本來正當的會見兒子的權利。
幾年來,越來越多的律師給法輪功學員做的無罪辯護,完全證明了修煉法輪功、講真相是法律賦予老百姓的權利,越來越多的人都明白了。我現在可以理直氣壯地講,我兒子修煉法輪功、講法輪功真相時完全合法的,而參與迫害我兒子的警察和獄警才是犯罪。更荒唐的是,當時李珊珊還是我兒子的未婚妻,為兒子呼籲喊冤,獄方竟然以恐嚇監獄的名義舉報陷害,將文靜的弱女孩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勞教一年三個月。一邊酷刑迫害我兒子、一邊伸黑手陷害我未來的兒媳。我記得一位姓謝的北京正義律師在法庭辯護中正告那些製造法輪功冤案的法官:「現在法律不追究你們的責任,不代表將來不追究你們的責任。」
我兒子為了堅持信仰,維護正義的權利,能夠付出自己的青春年華歲月,應該得到人們的尊重,儘管想到上次探視我兒子說「人為刀俎」的悲涼處境禁不住流淚,但說句實話,我為我的兒子感到驕傲,在不久的將來,我的兒子一定會得到公正的對待。
堂堂的政府公安機關執法人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也不通知家人,就把我兒綁架帶走,將家裏抄的一塌糊塗,搶走做生意的本錢和周轉資金一萬三千多,和價值一萬多的物品,至今未還。我們一家人四處奔走尋找兒子下落,唐山和天津公安、港北監獄各個相關部門互相推諉,甚至矇騙,不告訴我兒下落,急得我們一家人團團轉,我都是六十多歲的老人了,一直尋找到第七天,三月的夜間,晚上凍的渾身打顫,連續在港北監獄門外苦苦等了兩天一夜,才有人答覆我兒人在港北監獄,但不讓相見。
無奈的老母只好身穿狀衣為兒子鳴冤(明慧網)
我禁不住在想,我兒為了堅持真理那麼堅韌,忍受著巨大的痛苦;而那些身穿制服、頭頂國徽,喊著「執政為民「口號的公職人員,無視法律和良知,僅僅為逼我兒子屈服說假話,欺騙他人,明知道違法,非得這樣幹,使出那麼卑鄙的殘酷手段,那麼殘忍。我聽律師說過,一個真正的罪犯,還有不認罪認錯的權利呢,何況我兒子就沒有犯罪,只是對真善忍信仰的堅守呢?這種反差之大,在當今的社會不讓人感到悲哀嗎?這種反差為甚麼存在呢?你們聽清我的意思了嗎?面對百姓的呼籲,你們拍拍良心想想吧,還能繼續這樣幹嗎!我聽說江澤民、羅幹等一些積極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都被國際法庭起訴立案了。雖然還不能實際讓他們伏法,但是應該感覺到這是一種趨勢。
這次我兒子遭受酷刑虐待,天津港北監獄副監獄長李國宇涉嫌瀆職罪,五監區的指導員張仕林涉嫌酷刑罪,我想他們也同樣應該被告上法庭的,我鄭重提出申訴要求,立即釋放我兒周向陽,依法給予身體損害和精神賠償費十二萬元,追究李國語和張仕林的法律責任。
我相信,即便是在腐敗的體制內,還有更多有良知的人不甘心屈從非法的指令,那些打著執法名義、行非法之實的人下場一定是可悲的,我們都不應該忘記法律應該是維護正義的,讓我們共同還法律以公平正義!
中國公民王紹平
──轉自《明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