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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塑化劑賠償 台消基會將推「消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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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6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塑化劑風波連環爆,由最早先的有毒飲料到今日的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醬果漿、錠劑粉狀等五大類,讓民眾恐慌的不知吃下多少有毒物質,雖然廠商已將產品回收、下架,但仍未提到賠償問題,對此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在今(7)日表示,塑毒事件至今,政府未助民眾求償,在此呼籲民眾填寫書面資料並將購買的商品包裝,一起寄給消基會,消基會將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合作,幫助民眾向企業求償。

塑化劑風波持續不斷,眼看政府的強勢作為已無法給消費者全面性的保障,民眾的焦慮日漸升高,消費者除了憤怒不肖業者戕害社會大眾的健康之外,對於後續是不是可以獲得合理的賠償,也產生了很多的疑問。

蘇錦霞指出,食品所用起雲劑違法添加塑化劑事發至今,消基會曾呼籲政府立法設立「消費者保護基金」,一直期待政府出面幫助受害的消費者求償,但毫無消息,然而近日消基會已接獲400、500通民眾詢問求償方式的電話,因此消基會要站出來,代做政府應該要做的事。

據《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流入市場時,應該確保商品或服務符合安全性。如果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的可能,應該標示警告及緊急處理危險的方法。假使「企業經營者」違反以上規定,使消費者受損害,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她表示,消費者將「發票」、「包裝盒、罐」等,附帶書面寫明「姓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申訴對象(所購買食品的廠商)」、「購買日期」、「食用期間」、「購買數量」、「購買金額」、「所受的損害」、「預計求償的金額」等內容,自即日起寄至「10656 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90號10樓之二消基會」收 ,並於信封上標註:「塑化劑毒食品求償資料」字樣,以利消基會工作人員整理。

消基會已正式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簽署合作協議,未來,受害者可書面登記塑毒的影響,該資料將轉到仲裁協會,經由仲裁協會與食品業者進行調解、協商後,讓消費者得到應有的賠償金額。

蘇錦霞強調,消基會將於近日內,邀請各食品大廠進行對談,就這一次的毒害事件,要求業者提出一定金額的基金,作為賠償基金之用,並且作為消費者保護基金,若業者無法讓消基會感受其誠意,則消基會將發起聯合抵制的行動,串聯民眾拒買該業者的產品。

她也呼籲業者,與其讓消費者的恐慌無止境的漫延、擴散,導致業績直直落,倒不如拿出企業精神展現社會責任,提出一筆合理的賠償金額,重新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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