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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
【大紀元6月7日報導】(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民間團體批評,兒少法修法後,以「保母登記制」取代現行的保母管理制,未來不需證照、沒有學歷限制、也沒有實質管理方式,只要登記就可擔任保母,民團呼籲應把保母管理系統納入,對家長、保母及幼兒才有保障。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勞工陣線、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彭婉如文教基金會7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增設兒少法第25條之1,規定在各縣市普設保母管理系統,以提供平價又優質的保母托育系統。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兒童局版的兒少法第25條保母登記制,無需證照、沒有學歷限制、前3年也無需訓練證明,未經訓練就可當保母,怎能讓家長放心。
據97年保母管理制度上路後,有定期訪視、媒合簽約、糾紛協調等配套措施,保母也有例行健康檢查,保障幼兒的健康,甚至家中環境是否安全也列入考量,但新法制定後,如果出事,責任歸屬將無法釐清,也讓家長慌張。
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執行長王慧珠質疑,條件放寬後,保母能否以健康正當的心態來從事托育工作,專業能力是否足夠都是問號,同時也讓努力考證照,提升專業的保母情何以堪。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劉武政說,政府不應把行之有年的保母制度換掉;台灣勞工陣線張烽益則批評,兒少法第25條的保母登記制,將造成保母、家長、兒童三輸的局面。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要求,應增訂各直轄市、縣市普設保母管理系統,並制定合理收費基準,避免巧立名目加收費用。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楊佳羚提到,瑞典、丹麥保母制度都有督導定期訪視措施,台灣應把過去良好的保母管理制度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