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1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靜台灣台北綜合報導)擔心又出現恐龍法官,司法院將推動人民觀審制,未來包括殺人、販毒等重大案件,會有5位觀審員和3名法官共同審理,目前規定只要年滿23歲,高中職畢業,沒有犯罪紀錄,經過面試後,就有機會當上觀審員。不過這套觀審制度,人民只能表達意見,沒有判決的表決權,司改團體批評,這樣的制度,根本是在浪費資源。
司法院刑事廳長林俊益表示,目前研議採行觀審制度的案件,為法定最重本刑死刑、無期徒刑的案件,包含殺人、擄人勒贖、販賣毒品、走私毒品等罪,將由5名民眾擔任觀審員,參與「第一審」法院的審判程序。
觀審員意見對法官有拘束力
觀審員可以就被告有罪、無罪和刑期等陳述意見,但法官如果不接受,必須在判決書中說明理由,因此觀審員的意見對法官具有拘束力。
林俊益表示,觀審員的資格必須年滿23歲、高中職以上學歷者,被挑中的觀審員請假來審案還可以領到3千元的日薪,不過身心障礙者和司法專業人士不能參審,符合資格的人就列冊,經抽選後進入面試,面試的過程由檢察官、法官、辯護人共同判斷這個人是否為客觀公正人士,才可以獲選為觀審員。
推動人民觀審制 各界意見不一
身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集委員的立委呂學樟說,人民觀審制可以讓法官產生壓力,減少發生偏頗判決的頻率;立委邱毅則肯定增加審判透明度,但是與人民期待陪審團制度的目標,還有一段差距。邱毅說,還是希望設立制度,讓觀審員的意見能夠被法官接受。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謝國樑表示,近年來民眾對法官的信心不足,建立人民觀審制對法官的裁判準確性與效率有所幫助;人民觀審制是邁向人民參審制(陪審團制)的第一步,未來可以慢慢考慮走向參審制。
不過司改團體質疑:在觀審制中,人民並沒有判決的表決權,這樣的制度對於法官依舊沒有拘束力,等於是在浪費國家資源。
這套觀審制的草案預計9月會在立法院闖關,明年1月先在士林和嘉義兩個地方法院試行,順利的話,未來民眾也有機會當上1日法官。◇